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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01月08日   作者:王树梅   来源:元谋县住建局    点击:[]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县住建局按照职能职责,围绕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住房保障、工程建设招投标、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余条。全面提升政府网站运维管理水平,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平稳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县住建局接收4件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已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办结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没有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未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定了《元谋县住建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在元谋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要填写《信息发布审批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具体由发文员对文稿进行校对,经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审定同意后在网站上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围绕重点工作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及时上报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内容,2023年政府网站累计上传71条信息,完成全年任务数60条的118.3%。二是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质量,2023年办理1234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388件,答复率100%。

(五)督促保障情况

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汇报,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在干部职工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学习3场次。所发布的政府信息中,没有发布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信息,没有任何干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职工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部分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做好保密工作。二是认真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公开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提升政务公开内容的可读性和务实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三完善政务公开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制度规范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按规范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推送精准、便捷、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元谋县住建局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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