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元政办通〔2019〕24号)文件要求,元谋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多次对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门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以制度建设为重要保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有效地对公安工作进行监督,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现将公安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机制。
(一)建立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结合我局人事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力量,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丁志富任组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丽琼为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及各所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元谋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教导员李秀宏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
(二)建立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在认真落实元谋县人民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基础上,结实公安工作实际,先后制订了《元谋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配套的《元谋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批工作规定》、《元谋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元谋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工作流程,逐步建立起行为规范、程序严密、依法实施机制,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立有力的保障落实机制。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实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责任部门分头负责制,明确各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要求其负责组织提供所分工栏目要求的相关信息搜集、审核,承担相应的内容维护,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各部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凡发现违反政务公开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是工作不认真负责、 敷衍了事,导致县局被扣分的,一律通报督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严把质量关,确保政务信息录入规范、及时。
元谋县公安局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严把公开内容、项目、时效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等现象的发生。
(一)完善公开的流程。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各部门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须经法制大队、政工监督室审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审批后,方予公布。
(二)明确公开的时限。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明确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政府信息,在信息产生后及时公开,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突出公开的重点。积极拓宽公开领域,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政府决策事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坚持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咨询、便于监督的原则,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公众形象和社会凝聚力。
2019年,元谋县公安局已严格按照规范制定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构职责及领导分工等信息。年内,元谋县公安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16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局机关有关部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足,责任心不够强,坚持政府信息能公开就要公开的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力度不够。局机关相关部门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不够主动,存在等待观望的态度,推动工作还需狠下功夫。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不够完善。局机关各部门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元谋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主动、及时公开,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成效。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强化思想认识。通过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落实公开责任。严格按照《元谋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局机关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通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得到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各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三)完善公开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公开资料报送等制度进行完善,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元谋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