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元府办明电〔2016〕147号)文件要求,以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各项制度
为切实抓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制定下发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思路及目标。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任务:一是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拟定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措施;三是做好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用培训;四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五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项目;六是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八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内部工作信息、敏感信息不泄露,我局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保密检查、监督和指导,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机制,在信息公开前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所公开信息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备案审批表后,信息员负责初审,领导签字后方能在元谋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及时制定并公开发布了《元谋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元谋县民宗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元谋县民宗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元谋县民宗局信息公开备案制度》《元谋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保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更加及时、准确、规范。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元谋县民宗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民族宗教的工作部门,负责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宗教和谐工作。继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2016年元谋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4条,共受理群众到单位咨询4次,电话咨询100余次。
围绕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2件,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扶贫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各类扶贫信息8条。公开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预决算报告1条,公开职能职责和分工2条。同时不断加强信息解读工作。通过动态信息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深入解读、宣传民族宗教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及时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相关规定,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满足群众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2016年我局接收的咨询主要为更改民族成分、大型宗教活动初审和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相关的程序法规,针对群众咨询的问题均已进行了认真答复解决。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少数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情况;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下一步我局将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将公开的重点放在群众关心的公共事务的决策依据、决策过程、决策结果的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