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为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发挥“财政+金融”叠加放大效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激发全州金融资源加大对楚雄州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增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而授权楚雄州财政局组建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委托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招聘3名德才兼备、具有相应工作经验,并熟悉楚雄州经济、金融和企业情况的实用型人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透明,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专业、职称与经历相结合,实际工作能力优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投资业务部副经理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经济、金融、财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5年(含)以上金融机构从业经历,同时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和2年以上基金从业经历。如考察阶段核查,工作经历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
(5)熟悉楚雄州经济、金融和企业情况。
(6)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原单位处分记录,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无涉黑涉恶记录。
3、岗位描述:负责投资业务部日常工作。
4、薪资面议(公司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基薪+绩效)。
(二)综合管理部副经理
1、招聘人数:1人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
(5)在党政经济部门或国有企业(包括国有金融机构)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文字材料写作能力。
(6)熟悉楚雄州经济、金融和企业情况。
(7)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原单位处分记录,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无涉黑涉恶记录。
3、岗位描述:负责综合管理部日常工作。
4、薪资面议(公司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基薪+绩效)。
(三)风险管理部合规业务员
1、招聘人数:1人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律师从业资格证或大学本科以上法律专业毕业证书。
(4)熟悉楚雄州经济、金融和企业情况。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原单位处分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涉黑涉恶记录。
3、岗位描述:负责公司常规法律事务的审查及办理。
4、薪资面议(公司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基薪+绩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0年3月26日9:00至4月2日17:00。招聘信息发布在楚雄州人才网和《楚雄日报》上。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楚雄市开发区彝人古镇星宿家园二期商铺13-1,电话:(0878)3119272,联系人:李老师。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楚雄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定向招聘报名表》(附后),信息务必填写完整,照片栏应有彩色正面免冠近照。
2、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文件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人民银行最近1个月内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5、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论文、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6、彩色正面免冠半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2020年4月3日前。资格审查合格者,由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日18:00前,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2020年4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由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考试范围为:经济、金融基本知识和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2020年4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五)考察:2020年4月20日至24日。由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和楚雄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体检:根据考察结果,由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在指定医院按照同等体检标准进行。复检合格的予以录用,复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聘用: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楚雄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应聘人员若获聘用,需在公司通知正式报到日之前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入职所需材料。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楚雄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将由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如在规定时间之内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三)应聘人员需对本人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楚雄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建立人才储备库,所有应聘人员将纳入人才储备库,公司出现相应岗位空缺,可联系储备人才。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将以加密形式保存,不再退还。
附件:楚雄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人员招聘报名表
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