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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医疗机构四举措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

日期:2021年05月19日   作者:钱晓丽   来源: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点击:[]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压实工作责任自2018年5月以来,元谋县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产生和处置监管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生监督所牵头,具体负责全县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产生和处置督察监管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指定相关责任领导,专人专管,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部门联动齐管理。2018年6月12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依法规范全县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包装、贮存、登记、处置等工作,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及时做好医疗废物申报和医疗废物备案,并形成长效机制。截至目前,我县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已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完成上年度医疗废物申报和本年医疗废物备案工作。

三是医企合作,共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目前全县131家医疗机构(含卫生室)已全部与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医疗废物实行分级储存,集中处理。2021年1月至今我县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共计产生医疗废物35.7吨,由楚雄医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规范化处置35.63吨,病理性医疗废物0.07吨交元谋县殡仪馆焚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

四是强化污水处理,确保污水排放安全。目前,全县公立医院中,除凉山乡卫生院外,所有的县乡公立医院都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开展医院污水处理消毒效果监测及评价,污水处理系统运转正常,废水排放符合要求。其余医疗机构因资金及设备等问题,通过消毒处理后进行安全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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