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死亡有争议时的处理步骤:
1.医患双方在场迅速封存病历、相关物品;
2.与家属进行积极沟通,向患方解释病情及治疗情况;
3.医疗机构报告县卫计局;
4.向患方交侍处理程序,讲明相关规定;
5.建意患方做尸检;
6.向上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报告。
二、患者死亡有争议时的解决途径:
1.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双方当事人履行)
2.申请行政调解(县卫计局受理→调查→解决方案→双方当事人现场平等自愿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双方履行)
3.申请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调会受理→调查→双方当事人现场平等自愿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双方履行)
4.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司法途径解决
5.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也可申请司法鉴定)解决:(1)患者死亡或初步判断可能属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由县卫计局受理后报州卫计委医政医管科审查,10日内由州卫计委移交州鉴定办鉴定;(2)初步判断可能为二级以下医疗事故的,由县卫计局审查受理后,整理资料10日内委托州鉴定办鉴定;(3)如需要再次鉴定的,由州卫计委医政医管科审查受理,7日内委托省鉴定办鉴定;鉴定后属医疗事故的解决途径(1)双方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浸权责任法》协商解决;(2)可向卫计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调解;(3)可向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4)可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一般医患纠纷的解决途径:
1.双方沟通相互取得谅解;
2.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3.申请卫计行政部门调解;
4.申请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5.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