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元谋县统计局
(2022年4月24日)
2018年9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县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汇集了7.8181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1895.29公顷(47.84万亩)。其中,水田9605.79公顷(14.41万亩),占全县耕地的30.12%;水浇地9169.65公顷(13.75万亩),占28.75%;旱地13119.85公顷(19.68万亩),占41.1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332.69公顷(6.50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3.5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676.08公顷(11.51万亩),占24.0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2607.39公顷(18.91万亩),占39.5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451.56公顷(8.18万亩),占17.0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827.57公顷(2.74万亩),占5.73%。
(二)园地7656.29公顷(11.48万亩)。其中,果园7484.9公顷(11.22万亩),占97.76%;其他园地171.39公顷(0.26万亩),占2.24%;全县无橡胶园地、茶园2个园地二级地类的分布。
(三)林地107586.57公顷(161.3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57979.47公顷(86.97万亩),占53.89%;竹林地81.75公顷(0.12万亩),占0.08%;灌木林地40206.57公顷(60.31万亩),占37.37%;其他林地9318.78公顷(13.98万亩),占8.66%。
(四)草地34691.91公顷(52.03万亩)。其中,其他草地34691.91公顷(52.03万亩),占100.00%;全县没有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2个草地二级地类的分布。
(五)湿地785.82公顷(1.18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1个二级地类。内陆滩涂785.82公顷(1.18万亩),占100.00%;全县没有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沿海滩涂、沼泽地等6个湿地二级地类的分布。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680.53公顷(7.02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715.09公顷(1.07万亩),占15.28%;村庄用地3378.03公顷(5.07万亩),占72.17%;采矿用地335.06公顷(0.5万亩),占7.1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52.35公顷(0.38万亩),占5.39%,全县无城市用地。
(七)交通运输用地3093.9公顷(4.6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16.32公顷(0.32万亩),占6.99%;公路用地1113.49公顷(1.67万亩),占35.99%;农村道路1724.7公顷(2.59万亩),占55.75%;机场用地34.21公顷(0.05万亩),占比1.11%;港口码头用地1.72公顷(25.8亩)占比0.06%;管道运输用地3.46公顷(0.01万亩),占0.11%,全县无轨道交通用地。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737.93公顷(7.1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722.85公顷(4.09万亩),占57.47%;水库水面901.66公顷(1.35万亩),占19.03%;坑塘水面838.87公顷(1.26万亩),占17.71%;沟渠128.99公顷(0.19万亩),占2.72%;水工建筑用地145.56公顷(0.22万亩),占3.07%。全县没有湖泊水面、冰川及永久积雪2个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二级地类的分布。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