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增强行政处罚的公开、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处罚听证暂行规则》和《元谋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应当事人云南大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元谋县应急管理局将举行云南大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1”触电事故 案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云南大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1”触电事故 案实施行政处罚前听证,广泛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
二、听证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9年7月9日(星期二)15:00—17:30在元谋县应急管理局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陈述人为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参加听证。当事人以外的与听证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向听证主持人申请参加听证,或者由听证主持人通知其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7人以内,由元谋县应急管理局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
(三)听证旁听代表
社会各界关注我县安全生产的热心人士可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表附后)。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辖区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元谋县应急管理局申请报名,申请作为旁听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即可开始报名,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17: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元谋县应急管理局将于2019年6月29日前核实并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网和元谋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参会人员名单。
报名联系人:起兆平
联系电话:(0878)8319100;
元谋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