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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龙川江城区段防洪调蓄灌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日期:2024年09月12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1.招标条件

元谋县龙川江城区段防洪调蓄灌溉工程已由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元发改字【2023】29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法人为元谋县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元谋县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禹川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其他内容

2.1.项目概况

元谋县龙川江城区段防洪调蓄灌溉工程在龙川江城区段新建2道防洪调蓄灌溉闸,抬高龙川江元谋县城区段河道枯期水位,形成较宽深的河面,增加河道人工调蓄、灌溉和景观水量,与凤凰湖水系联通,满足县城部分城市绿化和沿河灌溉用水,形成一个良好的水生态系统和两岸“水清、岸绿、景美”的人文景观。

1号防洪调蓄灌溉水闸设计流量28.9m³/s,2号防洪调蓄灌溉水闸设计流量29.0m³/s。汛期卧倒闸门过流,相应流量为汛期20年一遇,1号防洪调蓄灌溉水闸设计流量1216m³/s,2号防洪调蓄灌溉水闸设计流量1222m³/s。

1号防洪调蓄灌溉水闸位于龙川江河道里程3+600.00处,水闸净宽度为50.0m,1孔,闸高2.5m。水闸由上游连接段(长10m)、铺盖段(长12m)、闸室段(长15m)、下游连接段(长10m)组成,全长47.0m,调蓄水量5.21万m³。

2号防洪调蓄灌溉水闸位于龙川江河道里程5+575.00处,水闸净宽度为40.0m,1孔,闸高2.5m。水闸由上游连接段(长10m)、铺盖段(长12m)、闸室段(长15m)、下游连接段(长10m)组成,全长47.0m,调蓄水量12.23万m³。

2.2.招标范围

完成元谋县龙川江城区段防洪调蓄灌溉工程的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等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部分:完成本工程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任务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编制完整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勘察设计成果,成果满足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相关要求。完成实施方案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以及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工作,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

(2)采购、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材料、设备等采购及管理,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施工任务。

2.3.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

2.4.工程可研批复总投资:估算1486.92万元。

2.5.计划工期:105日历天

(1)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工期:完成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并达到上报要求,满足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建设和质量要求的需要,工期为30日历天。

(2)施工工期:7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等要求,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本项目不同阶段相应勘察设计深度的要求,实施方案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设备质量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设计等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或灌溉排涝)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1)勘察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施工其他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委托代理人、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今连续3个月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机构盖章或社保网截图);

注: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须提供公司成立以后的审计报告和审计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4信誉要求

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时间点的网站截图。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承担的工作内容,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部分的成员方;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月12日00:00 时至 2024 年 9月20日23:59 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 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选择“楚雄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4.2★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 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3.1 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 CA 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 CA 锁,为了不频繁更换 CA 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3.2 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3.3 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3.4 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方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

5.3.5 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 选择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5.3.6 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3.7 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政策法规市级规范性文件”公布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5.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5开标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异议(质疑)及投诉

6.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2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鼓励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6.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元谋县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130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电话:0878-610401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川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穿金路云润天阳1栋18楼

联系人:杨著华、王兴丽、李艳

电话:0871-65190570/65111362

电子邮箱:ynyczb@126.com

监督机构:元谋县水务工程建设站

电话:0878-6104048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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