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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元谋县老城乡老城村三道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等4个项目选择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

日期:2026年09月29日   作者: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州元谋县老城乡老城村三道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等4个项目选择社会投资人已由楚雄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楚自然资耕保〔2026〕10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引入社会投资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楚雄州元谋县老城乡老城村三道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等4个项目选择社会投资人。

2.2项目总投资:对楚雄州元谋县老城乡老城村三道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等4个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为1776.5万元,最终项目投资以具体实施项目决算确定。

2.3项目地点:元谋县境内。

2.4招标范围:1.确定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由社会投资人负责本项目实施的全部资金筹措及支付,资金筹措及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费用(土地清查费、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报备、项目勘测、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项目招标代理等费用);项目建设费用(监理、日常变更、拆迁补偿、造价、检测、工程施工、设备购置等费用);项目验收费用(工程复核、工程验收、项目结算审核、决算编制与审计、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标识设定、新增耕地核查认定和入库备案等费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管理及管护费用等全部费用。 2.由社会投资人依法组织完成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投标程序;项目建设组织管理;项目竣工验收组织管理(按照《土地整治验收规程》以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和相关竣工验收资料,负责竣工验收手续及实物交付使用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管理、管护工作及移交工作等。

2.5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5年(2026年-2031年)。

2.6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存续期不足3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存续期不足1年的,无需提供。

3.3投融资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项目资本金)不低于280万元,以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为准;融资能力不低于1000万元,以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贷款意向书或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文件为准,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

注:投资能力(项目资本金)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个月内;若投标人的投资能力证明材料为多家金融机构出具,出具时间必须为同一个月。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的截图)。

(3)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承诺函)。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04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2.1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2.1.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2.1.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2.1.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2.1.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从“办事指南”处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进行学习。

5.2.1.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2.1.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参照“管理制度-本级交易管理制度”内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3份(一正二副),且必须确保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7.异议(质疑)及投诉

7.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的异议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为前提,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不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时才能进行投诉。

7.3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鼓励异议及投诉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

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7.4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督部门对线上异议及投诉的,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受理答复,对通过线下纸质方式进行异议及投诉的,按纸质方式进行受理答复。

同一内容同时进行线上异议及投诉和提交纸质进行异议及投诉的,以线上答复为主,通过在线答复后不再进行书面答复。

就同一内容同时通过两个模块提交异议及投诉的,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只通过“投标人”模块进行受理答复,在“交易监督”模块作简要告知。

7.5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上公开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楚雄州元谋县元马镇中兴街

联系人:殷自申

电话:1840684653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京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开发区轻纺城30幢3单元606室

联系人:陈宗龙

电话:13908783114

行政监督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878-82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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