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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人世界公园-凤凰金鼎康养小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6年06月12日   作者: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谋人世界公园-凤凰金鼎康养小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标段)已由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2601-532328-04-01-412243(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凤凰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凤凰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元谋县凤凰山。

2.2 计划工期:38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5)、《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及国家、省、州及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完成“元谋人世界公园-凤凰金鼎康养小区建设项目(一期)”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具体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及招标人的实际委托为准(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元谋人世界公园-凤凰金鼎康养小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733㎡,其中包括6栋2-3层低层住宅,1栋17层高层住宅。(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及养老保险扫描件。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扫描件),并且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扫描件。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扫描件);

财务要求:2023至2025(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10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3-1-1,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10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3-1-1,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信用中国”(云南)(yncredit.yn.gov.cn)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4)投标人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查询“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公司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查询不提供查询““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的,可提供劳动保障信用记录线上查询网页截图,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5)投标人应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6)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拟派驻现场施工员、安全员(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7)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3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2023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不满1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楚雄州”)(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楚雄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其他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11日22:00至2026年6月18日23:59。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6.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6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3.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6.3.4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到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6.3.5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6.3.6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时间截止后即开标结束;

6.3.7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选择交易指引中的操作指南,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3.8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3.9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在首页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交易规则、交易流程、操作指南等相关内容。

6.4、异议(质疑)渠道

6.4.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的异议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为前提,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不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时才能进行投诉。

6.4.3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鼓励异议及投诉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

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使用 CA 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 模块进行提交。

6.4.5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督部门对线上异议及投诉的,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受理答复,对通过线下纸质方式进行异议及投诉的,按纸质方式进行受理答复。

同一内容同时进行线上异议及投诉和提交纸质进行异议及投诉的,以线上答复为主,通过在线答复后不再进行书面答复。

就同一内容同时通过两个模块提交异议及投诉的,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只通过“投标人”模块进行受理答复,在“交易监督”模块作简要告知。

6.4.6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云南凤凰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东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龙泉社区元谋人世界公园

地 址:

楚雄市高新区黎明路26号3楼

邮 编:


邮 编:

675000

联 系 人:

刘炫

联 系 人:

刘斌、金芹、邱东

电 话:

15065409395

电 话:

0878-8966058

传 真:


传 真:

0878-896605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投诉电话:




行政监督单位: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 督 电 话:联系人:姚老师

电话:0878-821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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