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122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
1.坚持从严从实,主体责任深入落实。2.聚焦主业主责,监督执纪不断强化。持续开展“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的经常性纪律作风督查。深入开展“小金库”清理整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集中排查整治、“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红包”专项整治等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紧紧围绕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加大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查处力度。3.筑牢纪律防线,党内监督形成常态。深化政治巡察监督,分三轮对全县16个党组织全方位、无死角巡察。4.聚焦主业主责,惩治腐败势头强劲。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5.坚持严管厚爱,打造过硬执纪铁军。注重能力建设,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家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外出报备等制度,全方位、多角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统筹抓好委局机关党建、老干部工作、纪检监察学会、脱贫攻坚、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连续五年被县委县政府综合绩效考核为党群部门第1名。6.加大专项纪律检查力度,助力全县跨越发展。定期不定期对全县重点攻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时序进度等进行督查、抽查、专项纪律检查,着力发现存在问题背后的履行职责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工作不落实等纪律作风问题,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纪委监察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纪委监察委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巡察办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纪委监察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929.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7.06万元,占总收入的91.17%;其他收入82.08万元,占总收入的8.83%。与上年对比增加191.45万元,增长25.95%,主要原因是财政性增资。单位实有在职人员增加了4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导致相应的相关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纪委监察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95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56万元,占总支出的87.89%;项目支出115.86万元,占总支出的12.11%。与上年对比增加224.57万元,增长30.69%,主要原因分析年内增资及加快支出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纪委监察委机关、派驻机构及巡察办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0.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6.72%,主要原因是年内增人增资的相应人员保障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纪委监察委机关、派驻机构及巡察办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86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主要原因是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及巡察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及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维修费、接待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纪委监察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4.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2%。与上年对比增长19.69%,主要原因是年内增人增资及加快财政拨款支出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和专项工作等产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职工统筹外的退休费等方面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存、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等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纪委监察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4万元,支出决算为12.72万元,完成预算的1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5万元,完成预算的2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完成预算的83.0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开展纪律审查办案几乎不间断;二是江边水电移民搬迁相关工作进村频率非常高;三是脱贫攻坚工作包括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量大事多;四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各专项督查工作增多等等,导致今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幅度增长较大。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77万元,下降5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93万元,增长4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4万元,下降51.4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使用其他收入类资金支出的费用未反映在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5万元,占64.07%;公务接待费支出4.57万元,占35.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1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纪律审查、水电移民搬迁、脱贫攻坚及专项工作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纪委监察委调研、检查工作,其他县市纪委监察委交流学习业务,乡(镇)纪委到县级汇报工作,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纪委监察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03%,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临时工作任务增加等原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办公楼及其附属设施维修维护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和支付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元谋县纪委监察委资产总额344.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7万元,固定资产339.5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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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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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344.19 |
4.67 |
339.52 |
0 |
123.96 |
0 |
215.56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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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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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元谋县纪委监察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22.43%,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25.3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人员增减率为13.33%,往来款变动率为20656.73%,差异率较大,预算执行效率不高,我单位将认真分析差异原因,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财务规则和准则,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在下一年的预算编制工作中,充分、合理预计来年各项工作及支出情况,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确保真实、完整反映各项收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