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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元谋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谋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元谋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主要职责有:一是负责依法治理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 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二是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行政复议应诉。三是贯彻执行上级党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建设。四是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司法鉴定。五是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六是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七是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局和基层司法所办公及业务场所建设。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八是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本系统干部培训工作。九是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司法局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装备财务保障股、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法治宣传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工作股、行政复议股10个内设股室和云南省元谋县公证处、元谋县法律援助中心2个事业股室,下设10个乡镇基层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双普法责任制,着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一是继续巩固和拓展《热坝说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拍摄制作《热坝说法》法治宣传教育系列专题片进行广泛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充分发挥元谋县法治文化中心主阵地作用。元谋县法治文化中心是《热坝说法》的升级版,是我县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示范典型,通过不断巩固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实效;三是继续完善元谋县法治文化中心的软件、硬件设施。努力争取将元谋县法治文化中心打造成为全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2.继续巩固拓展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4+2”化解工作机制建设成效。一是继续完善县、乡、村、组四级调解平台规范化建设;二是积极探索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三是继续统筹整合县、乡、村、组四级专兼职调解人员力量,努力构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合力;四是加大对县、乡、村、组四级专兼职调解人员的业务知识及调解技能的培训力度;五是积极探索实践“4+2”化解工作机制建设专项督查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3.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严格落实执业律师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五项制度”;二是继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三是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进一步深挖彻查,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4.加大“两类人员”管控力度,坚决杜绝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全力抓好社区矫正执法中心项目建设,着力加强构建社区矫正监管执法平台及阵地建设。在全力抓好监外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对接联系政法各部门切实做好监外服刑人员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无脱管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
5.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惠及城乡居民的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建立矛盾纠纷“4+2”化解工作机制为契机,将法治阅读、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公证业务、律师服务、人民调解等实体平台建设延伸至县、乡、村、组三级。让更多的城乡居民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法治的公平正义。
6.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研究制定涉及全面依法治县统筹协调、调度推进、督查检查、考核评价、请示报告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构建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县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体系。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地落实。健全完善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推动相关领域工作落实。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浓厚氛围。
7.全面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围绕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第一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全面抓好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向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如期实现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
8.完成全县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平台、社区矫正执法中心平台、视讯平台、智慧矫正平台“四大平台”建设项目。通过“四大平台”建设联动功能的运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建设,提高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构筑与新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司法行政部门的硬件、软件设施建设。
9.从严管党治党、筑牢思想之魂。一是认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慎言、慎行、慎独、慎微,自觉做到主动自律、努力做到政治上清醒、生活上清正、工作上清廉;二是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三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当前正在深入组织开展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活动为契机,努力把司法行政系统建设成为模范政法机关,努力建设一支“三化”“五硬”的干部队伍,充分展现司法行政队伍的新气象新风貌,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4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4.3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82.18万元对比,较上年减少37.8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所以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减少,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4.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4.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2.18万元对比,较上年减少37.81万元,减少降的主要原因:因我单位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所以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费用减少,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元谋县司法局预算总支出 844.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4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4.37万元,与上年对比 减少37.8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费用减少,所以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606.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9.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退休人员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退休人员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年内在职人员退休后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3.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司法局公务员及机关工人医疗保障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司法局事业人员医疗保障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司法局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6.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73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3.7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谋县司法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元谋县司法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3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2次,共计接待398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谋县司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7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3.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3.74%,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坚持严格执行政府厉行节约制度,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因我县财力有限,2022年度,我单位年初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待年终根据上级财力补助和项目实施情况,再将预算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一并在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内容中公开。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对实施期绩效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7.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10.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县财政按在职在编人员安排下达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09.44万元,主要用于:30201办公费8.00万元;30211差旅费4.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03万元;30226劳务费39.74万元;30228工会经费7.3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1.45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35.77万元,增加48.55%,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了协警和社区矫正辅导员的劳务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谋县司法局资产总额573.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63万元,固定资产558.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资产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元谋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元谋县司法局
2022年2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