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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年10月28日   作者:杨世斌   来源:县扶贫办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800432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简称“县扶贫办”)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扶贫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党委、县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开展有关扶贫开发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2.指导全县的扶贫开发工作,牵头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各类问题。

3.组织开展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工作。

4.负责全县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资金分配方案,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开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7.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联系、协调、组织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接收和管理社会扶贫捐赠。

8.负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州、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帮扶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9.统筹行业扶贫开发工作。

10.做好扶贫开发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充分发挥主业主责、统筹工作力量抓落实

(1)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筹备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14次、指挥调度会议12次,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认真落实省州县脱贫攻坚文件精神和指示。二是制定下发元谋县《脱贫攻坚挂牌作战方案》《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方案》《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产业就业扶贫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巩固十大冲刺收官专项行动方案》等政策措施文件,全面部署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得到压实,各级各部门“军令状”和“交总账”意识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得到认真推进实施。严格按照深入推进县委书记遍访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完成40个贫困行政村遍访,10乡镇党委书记遍访全部贫困户,73个村党组织书记完成辖区内贫困户全覆盖遍访。遍访发现问题得到现场解答和及时交办,群众认可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2)突出各级帮扶责任。一是突出行业责任。签订《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细化县行业部门责任,把行业扶贫任务落细、落小、落实。二是突出挂包责任。全县109个挂包单位3090名干部开展结对帮扶,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严格落实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十个一”要求,扎实开展“扶贫工作日”。

(3)全面开展挂牌作战。围绕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制定《元谋县脱贫攻坚挂牌作战方案》,突出“以战为主、督战结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补齐短板、产业提质增效、扩大就业等十一个方面。组建10个挂牌督战小分队,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全县共开展5轮督战,通过督战,全县发现“两不愁三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等问题全面整改落实。通过全面挂牌作战,助推了各阶段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紧扣工作重点,统筹行业扶贫部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一是强化住房保障。对动态新增危房和安全有隐患的逐户排查进行整改,确保改造后房屋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要求。实施101户动态新增四类重点危房改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中排查出的3034户风险户房屋得到提升改造,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二是落实教育扶贫政策。落实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残疾儿童入学“零拒绝、全覆盖”。巩固和扩大控辍保学的良好工作态势,落细落实“双线四级”责任,推进控辍保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小学应到校14159人,实到校14159人;初中应到校6897人,实到校6897人,无辍学失学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县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全部落实“雨露计划”、营养餐补助、送学送教上门等各项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基本医疗保障。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先诊疗后结算,不缴住院押金,“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全县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健康扶贫全部实现统筹区内“一站式”结算,县医院、中医院已实现省内异地“一站式”结算,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的结算模式,切实为贫困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妥善解决贫困群众就医报销“跑腿、垫资”问题。四是强化饮水保障。、开展农村饮水工程大排查,建立11个饮水安全动态监测点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对季节性缺水村组采取工程措施和临时送水措施解决人饮问题。2个乡镇3个村31户贫困户105人因旱导致的季节性缺水问题,通过工程措施或送水方式全面得到解决,全县集中供水率达95%,自来水普及率达95%,饮水安全有保障。五是坚持把产业就业扶贫作为稳定脱贫、实现长远发展的根本之策,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健全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助推扶贫产业健康发展,巩固产业扶贫成果。年内投入产业扶持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3409.75万元,实施产业扶持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95个。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了产业扶贫带动全覆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以订单方式签订购销协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电子商务收购贫困户农产品900多万元,带动200户贫增收10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2670户贫困户3452人签订就业协议,就业收入3500万元,实现产业扶贫主体带动全覆盖。全面开展省外务工贫困劳动力姓名清、身份证号码清、电话号码清、务工地清“四清”和县内务工就业贫困劳动力人数实、人员实、岗位实、收入实“四实”精准摸排。全县有贫困劳动力13162人,2020年完成贫困劳动力培训6710人,外出务工共9319人。10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成为生态护林员,410名贫困群众通过农村公益性岗位。

3.筑牢民生底线抓落实。按照保基本、保特殊、保特困的思路,坚持应保尽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线与国家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全县1830户4776人建档立卡人口纳入保障对象,占全县农村低保人数的56.80%。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发放低保金747.27万元,占全县农村低保金的57.35%;全县138户139人建档立卡人口享受特困供养保障,占全县特困供养人数的18.73%,发放供养65万元,占全县发放供养金的17.28%。17149人符合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均100%参加保险,为符合条件的2074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代缴保险费373.41万元,为符合条件的3875人每月发放养老保险金41万元。兜底政策兜住了民生底线、兜准保障对象,全面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面落实了兜底保障政策,确保无业可扶、无业可就、无力脱贫的贫困群众在脱贫路上不掉队。

4.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抓整改落实。主动对照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中纪委调研云南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反馈问题和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审计发现问题深刻进行反思和警醒,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全面深入开展“三查一确保”专项行动(查“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弱项,查各类问题整改情况,查干部纪律作风,确保坚决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普查大决战),对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退出要求、各类巡视巡察、考核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全县干部纪律作风进行了全面的核查。通过巡视巡察、考核及我县开展的“三查一确保”专项行动,彻底全面排查出所有问题。截至目前,各类巡视巡察问题已整改到位。通过问题整改,脱贫攻坚责任得到压实,政策得到精准落实,工作偏差得到纠正完善,问题短板得到加强,群众认可度进一步提高。

5.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抓工作落实。一是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加强在库项目的维护和管理,切实发挥项目库的“建管用”。及时将上级下达的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下达到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充分发挥专项扶贫资金的效益,做到了扶贫资金投向精准、及时。认真执行扶贫资金“四到县”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乡镇申报、县级批复下达的程序规划项目和安排资金,确保扶贫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精准、及时,程序合规。二是强化公示公告制度。县级通过政府网站公示资金下达文件,项目村组通过公开栏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额度,确保了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2020年全县中央、省、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批复下达191个,开工项目191个,开工率100%,完工项目191个,完工率100%。三是加大项目资金督查。利用各类督查检查和专项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各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督查检查,确保项目稳步推进和资金安全支出。

6.强化返贫监测和帮扶长效抓工作。紧盯群众收入这个关键一环,在防范返贫风险,培育产业上下功夫。在高质量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的前提下,完善“边缘户”动态管理机制,在应纳尽纳的基础上实行分级管理。加强动态监测,制定下发《元谋县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将防止新增贫困的关口前移,避免出现新的绝对贫困。对边缘易致贫户明确了帮扶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精准帮扶措施,防止脱贫返贫和新增致贫。定期开展动态监测,及时对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开展精准帮扶。全县边缘易致贫户526户1618人中,通过精准帮扶后消除风险474户1451人,脱贫不稳定户272户813人中,通过巩固提升帮扶后消除风险258户771人。继续对边缘易致贫户52户167人和脱贫不稳定户14户42人开展精准帮扶,确保脱贫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加强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动态监测,确保有就业愿意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县扶贫办设6个内设机构,具体是:综合股、政策法规和督查考评股、财务和人事股、行业扶贫股、金融和社会外资股、扶贫安居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和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收入合计2,644.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9.23万元,占总收入的89.21%;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均不涉及;其他收入285.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79%。

收入总计较上年增长92.6%,主要是2020年9月28日,元财农〔2020〕120号下达县扶贫办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非贫困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资金1,374.125万元列入收支核算,其他收入较上年增长710.36%,主要是2020年7月3日,元财建〔2020〕63号实拨县扶贫办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元马镇甘塘安置点项目存量资金262.021066万元记入“其他收入”科目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支出合计2,06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3万元,占总支出的14.53%;项目支出1,764.23万元,占总支出的85.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均不涉及。

支出总计较上年增长63.46%,主要是主要是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公建配套资金支出907.56万元,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甘塘安置点物业管理费支出111.7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综合开发指挥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0.03万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较上年下降11.64%,主要是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坚持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8.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综合开发指挥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64.23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较上年增长90.08%,主要是主要是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公建配套资金支出907.56万元,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甘塘安置点物业管理费支出111.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8.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3%,较上年增长39.6%,主要是主要是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公建配套资金支出907.56万元,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甘塘安置点物业管理费支出111.75万元,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是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2.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49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4.9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6.55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1,96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4%。其中:(1)行政运行231.62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工资福利支出210.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1.36万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98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7.98万元;(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907.56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公建配套资金支出907.56万元;(4)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666.7万元,主要是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同步搬迁户建房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支出42.49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支出624.21万元;(5)其他扶贫支出34.09万元,主要用于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综合开发指挥部日常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转;(6)其他农林水支出111.75万元,主要是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甘塘安置点物业管理费支出111.75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是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19.1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预算的93.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93.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的94.7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2万元,下降23.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7万元,下降28.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2.9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坚持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万元,占75.93%;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占24.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不存在车辆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本单位不涉及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6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11.41%,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坚持厉行节约控制行政成本。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0.72万元,电费0.16万元,差旅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劳务费0.41万元,工会经费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6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393.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43.06万元,固定资产113.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93.19

1343.06

113.83

0

29.88

0

83.95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不及时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800432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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