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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4、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
6、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8、承担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
9、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0、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
11、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人事股、法规科技股、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建筑市场监管和抗震防震设计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招标投标管理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人民防空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共有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快元马古镇文化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目前,在建的五条市政道路已全部完工并通车,正在进行附属设施安装收尾工程。续建的环城东路、贸园街、绿沙路已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施工单位已进场准备开工,累计完成投资1.26亿元。二是实施大箐河两岸城市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目前,施工方已进场施工,完成投资580万元。三是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完成16个小区改造任务,完成投资2900万元。四是元谋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在建项目实施部分已经完成原水输水管道11公里及规模1万m³/日的水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目前,正在开展续建项目前期招标工作,前期工作完成即可开工建设。五是元谋县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1327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马街南路停车场、滨江大道停车场、发祥路沿线停车场等,改造贯通各停车场的发祥路(金殿坡头~马街南路)长约2.6km。目前,发祥路改造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完成投资380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0.1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1人,退休人员减少1人,所以工资福利支出和退休费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0.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0.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0.11万元(本级财力570.1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比减少14.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1人,退休人员减少1人,所以工资福利支出和退休费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0.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11万元,与上年对比比减少14.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1人,退休人员减少1人,所以工资福利支出和退休费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实际到位专项资金情况另文下达,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7.7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0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0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74.0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制人员生活费、缴纳职工各种保险、工会经费和支付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公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2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管网巡查人员劳务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7.8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情况,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1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4次,共计接待17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对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进行了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情况。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情况。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因我县财力有限,2021年度,我单位年初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待年终根据上级财力补助和项目实施情况,再将预算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一并在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内容中公开。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对实施期绩效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7.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10.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08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1.10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70万元,委托业务费7.20万元,工会经费6.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12.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6万元,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0.49万元,增长1.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的人员中有1人是公务员,增加了其他交通费(即公务用车补贴)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