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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1年02月22日   作者:   来源:财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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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元谋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元谋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元谋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元谋县统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其部门职能是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表制度。制订本县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和实现统计计算自动化,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县行政区划内统计工作,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云南省统计监督管理条例》并协同司法部门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审批和管理县级各主管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指导本县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基础建设工作。按规定检查、审定、编印、公布本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公报发,做好统计信息咨询,为社会提供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工业、农业、人口、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等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管理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完成省下达的各项调查任务,管好用好统计事业费,积极培育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统计执法。建立健全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开展统计科学交流和合作。组织管理本县统计专业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单位登记、发证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统计局下设机构为1室4股1中心1队,即:办公室、综合股、城乡调查股、工商基建股、法规股、普查中心和地方调查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统计局和州调查队的关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新形势下“领导重视是关键、部门配合是条件、应报尽报是基础、应统尽统是核心、依法依规是底线、数据质量是根本、真实反映是目的”的统计工作理念;履行好“计分员、监测员、服务员”统计工作角色。坚持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真实客观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开局谋划打下坚实基础。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预计达到100亿元,同比增长9%;预计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0.3:29.3:40.4;人均生产总值预计达到45025元;全员劳动生产率预计达到6万元/人;服务业增加值比重预计达到2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分别达41216元、14945元;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率预计完成州下达目标;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计在规划控制范围内。

扎实抓好全县统计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县GDP核算争先进位,连续五年排名全州前列,2015年3月被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表彰为统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三等奖;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2018年10月被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集体;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0年6月被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集体。

2020 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前三季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初步核算,1-3季度,全县完成生产总值72.5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5.8%,其中:完成第一产业增加值21.01亿元,同比增长4.1%;完成第二产业增加值20.23亿元,同比增长9.2%;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31.34亿元,同比增长4.2%。三次产业占GDP比重为28.9 :27.9:43.2。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20.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7.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去年同期持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增长4.4%。

前三季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做好统计业务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常规统计工作,并积极做好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抓实报表审核上报和企业数据核查工作,当好县委县政府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做好统计监测预警服务。

组织完成元谋县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根据中央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方案》、《云南省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我省脱贫攻坚普查的通知》、《云南省脱贫攻坚普查方案》、《元谋县脱贫攻坚普查落实方案》及《元谋县迎接脱贫攻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方案》,我县被列为云南省4个非贫困县之一,接受国家组织的脱贫攻坚普查。根据我县贫困人口脱贫实际,重点检验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情况,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派出普查工作组的高度重视、精密部署、科学统筹下,在全体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我县脱贫攻坚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抓实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按照县、乡扶贫部门的工作安排,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要求。一是切实履行行业扶贫部门责任。充分发挥统计部门工作优势,加大对扶贫统计数据的服务力度,做好相关数据的比对工作,提供全县到村、组的乡村户数和乡村人口数据。配合乡镇做好全县脱贫出列贫困乡、贫困行政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测算和认定工作。对扶贫系统中录入的户表、村表涉及到统计部门职责的相关数据进行认真的核实,为全县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做好行业扶贫部门的责任。二是压实干部挂包帮扶责任。认真开展每周六“扶贫工作日”活动,组织全局挂包干部深入贫困户家中详细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掌握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产业发展情况,做到“户户清”。根据贫困户的生产结构情况,完善帮扶措施和巩固措施,与挂包贫困户共同研究制定帮扶计划,更新完善了帮扶卡;认真做好贫困户外出务工、小额信贷等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对贫困群众“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教育引导贫困群众要自强自立、勤劳,感恩党的各项扶贫政策和各项惠民政策的实施所得到的实惠,鼓励贫困群众树立脱贫的志气,要靠自己勤劳的双手早日实现脱贫奔小康。引导贫困群众做好家庭环境卫生清洁工作。三是积极落实“六有”标准工作要求。组织全局挂包干部捐赠价值8000余元的生活用品(电视、衣柜、电视柜、沙发等)。在“六一”国际儿童节之际,为统计局挂包户儿童送去价值2100元的文具用品(书包、彩笔等)。

全力抓好水电移民工作。我局挂包江边乡丙弄村委会罗则村小组的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共涉及移民群众40户,其中3户属于自行安置,35户属于建房复合安置,2户属于其他补偿。截至目前,35户民房建设已全部完工。

有效落实殡葬改革工作。我局殡葬改革工作联系服务羊街镇羊街村委会。羊街村委会下辖14个村民小组,60周岁以上人员483人。我局接收到联系服务工作任务后,一是迅速及时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殡葬改革工作队,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积极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培训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殡葬改革相关政策法规,并且编制了元谋县殡葬改革和脱贫攻坚政策汇编,做到熟知政策、熟练宣传。三是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截至五月底我局协调解决羊街村委会殡葬改革工作经费8000元。四是主动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我局多次组织工作队员到羊街村委会参与殡葬改革宣传、劝导工作。截至五月底参与宣传、劝导工作7次,参与工作队员20余人次。

精心筹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元谋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领导小组组成成员30人、部门联络员22人,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组织做好本地人口普查工作。二是强化统一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三是“四落实”情况;按照省、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要求,切实做好人口普查“四落实”工作,确保人口普查前期机构组建、普查经费保障、人员选配和办公场所及设备落实到位,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动员。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手段,利用成员单位多方位宣传,引导群众对人口普查的认识和了解,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目前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正进入入户摸底阶段,将为2020年11月1日0时的法定普查工作做准备。

“十四五”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及2021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

“十四五”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十四五”期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确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要求,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可能来统筹考虑。

“十四五”主要阶段性奋斗目标的初步考虑是

——到202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左右,达到190亿元左右。

——人均生产总值达到84000元左右。

——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9万元/人。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左右。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大于57800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大于21900元。

——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率完成州下达目标。

——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2021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

认真搞好统计预警监测服务。一是积极配合县发改局测算支撑全县GDP增长的基础指标数据。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对标对表。将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数据上报及统计预警监测分析工作落实到统计局各相关责任领导和业务股室,要求认真做好统计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三是进一步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认真落实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扎实做好稳增长周报工作,突出经济运行的预见性、精准性、针对性、有效性。

夯实统计基础,确保反映稳增长的实情。一是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在继续巩固加强已达规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的同时,加大对2021年工业、投资、建筑业、商贸、服务业企业升规、达限跟踪监测工作并提供统计支持。二是维护好统计工作秩序,努力做到依法统计、科学统计、应统尽统。同时,要增强经济运行的协调性,强化统计数据的衔接性与匹配性,客观真实充分反映我县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实现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期工作。审核把关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保证普查质量,撰写普查总结报告,完成后期材料归档备查,适时向社会公布普查数据。

抓实抓好升规达限工作。按照各专业升规达限的要求,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监测的同时积极组织入库。

其他工作。按质按量完成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水电移民等全县性重点工作。

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统计管理工作仍需要加强,部门统计、乡镇统计、企业统计管理还需要完善。基层统计工作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统计人员素质、乡镇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仍需要进一步提高,统计内网尚未开通至乡镇。统计数据开发利用不够,统计咨询、监督等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特别是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新情况快速反应不灵,统计分析深度、广度不够,统计服务的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虽然统计局经常组织开展多形式的业务培训,但由于基层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业务培训始终跟不上频繁换人的“步伐”。另一方面,由于统计人员工作量大,且多数是兼职,统计员不愿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钻研业务,会统计、会调研、会分析的人员不多,懂经济、知法规、能统计、会预测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缺乏。人员缺乏、能力受限,一定程度上导致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受到影响。企业基础统计工作经费难以保障。部分“四上”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愿花费更多的资金投入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统计业务人员的报酬和参加业务培训学习的机会得不到保障,企业统计员领一份报酬要干多份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

(2)社会整体统计意识淡薄,配合度下降,统计入户调查难度大。部分企业认为统计是对上服务,与本企业关系不大,不愿意提供真实信息,企业配合度降低,获取数据难度大。例如:居民的住房情况、劳动力就业情况、收入状况、第三产业抽样调查等都涉及入户调查。

(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还存在经费不足、宣传不够。经测算,我县人口普查经费预算为192.23万元,已列入2020年财政预算普查经费为20万元,人均费用为1.14元,经费缺口大,乡镇没有启动经费。宣传工作不到位。目前我县只是通过悬挂布标的方式进行宣传,宣传面不广,宣传方式方法少。

(4)升规达限难。主责和要素保障部门对企业升规达限的服务和培育工作有差距,特别是工业、商贸流通业和服务业的升规达限,需要提供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件等资料难以达到申报要求和标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元谋县统计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预算259.5万元对比增加24.5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加1人及记账户补助标准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4.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4.0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4.05万元(本级财力284.0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预算259.5万元对比增加24.5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加1人及记账户补助标准提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4.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4.05万元,与上年预算259.5万元对比增加24.5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加1人及记账户补助标准提高。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205.8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人员工资支出、工会经费、车辆维护费、公用经费、交通补助、城乡居民住户调查100户调查户补助和10名辅调员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28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退休人员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统计局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行政单位医疗8.59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5.57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69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7.62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人员缴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统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2.2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谋县统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元谋县统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2.22%,接待费下降2.2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谋县统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县财力有限,2021年度,我单位年初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待年终根据上级财力补助和项目实施情况,再将预算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一并在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内容中公开。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对实施期绩效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7.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10.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县财政按在职在编人员安排下达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8.55万元,主要用于电费0.6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工会经费2.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2万元。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36万元,增加7.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元谋县统计局

2021年2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1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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