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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日期:2019年04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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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 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3.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4.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6.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8.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及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治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统计分析,组织产品质量抽查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负责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管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9.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 12315、12365、12331、12358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受理申请价格行政复议的案件和申诉案件,应诉被处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价格行政诉讼;负责全县价格举报投诉工作;指导元谋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协会工作。

10.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11.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食品标准除外),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2.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技术机构;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 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

14.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推荐和监管。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

15.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

16.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17.组织价格和收费法规、政策的新闻宣传和协调舆论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街道群众义务监督组织、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和行业协会开展价格和收费监督工作。负责全县的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价格诚信评价活动,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牟取暴利、价格歧视、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协调解决价格矛盾和价格纠纷,开展价格和收费调查工作,开展市场价格提醒告诫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按规定受理价格行政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18.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产品流入市场。负责全县食盐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初审和上报工作,以及食盐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初审上报工作。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工作。

20.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

2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元谋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2.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照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州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元谋县人民政府批准于2015年11月18日重新组建,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和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办公室。设派出机构10个和一个下设机构即行政执法大队。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73名(含下设机构10名、派出机构41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兼任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局长4名(副科级)。2019年部门预算,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4人;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3人);公务用车改革后留用车辆8辆,其中一般通信应急车1辆,执法执勤车7辆。

)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十届六次、州委九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监管效能,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深化拓展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

围绕“全面、深化、提高、落实”总要求,做深、做实、做细各项改革举措,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扎实抓好“证照分离”改革,压实部门责任,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管理措施,确保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在我县全面实施。深入推进“企业开办时间三天行动”。进一步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认真落实注销便利化改革各项工作,破解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积极推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向“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的拓展,积极推动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工作。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的应用。年底前,实现内资企业无纸化设立登记网上全流程办理。进一步深化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知晓度。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的广泛应用,认真利用各种形式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的宣传、培训及应用推广工作。加强和规范对电子营业执照的管理,促进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和应用工作依规有序发展,积极稳妥做好新版营业执照换发工作。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新型监管机制建立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调整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细则,科学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健全完善“企业公示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领域抽查事项”相结合的内部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定向抽查,在针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登记的行为进行基础性抽查的同时,要更多地针对本地区问题多发的领域、行业,社会反映热点和风险较高的抽查事项组织开展定向抽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避免抽查“走过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抽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立案查处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避免“查而不究”。着力推进部门间协同联合监管,全面组织实施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积极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联系,充分依托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做好相关制度建设和统筹协调工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部门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监管,确保“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标准统一”的综合监管落到实处。持续抓好企业年报,牢固树立“公示暨监管”意识,完善  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企业年报率稳定在较高水平。全面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和协同监管,加强内部数据整合,促进市场监管部门涉企信息“应归尽归”,建立部门涉企信息归集、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全面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的统一归集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和对守信者一路畅通的激励机制,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专项清理吊销工作,要按照“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原则,加大执法力度,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3.着力强化消费维权,营造有利于促进发展的消费环境

以消费诉求热点和市场秩序难点为导向,加大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和广度,落实抽检结果公布制度,充分利用网络和各种媒体平台,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进一步完善12315在线投诉和处置功能,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认真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加强12315“五进”工作,积极探索12315进网站、进网店,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关口前移。大力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创建活动。认真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强化消费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推进“诉转案”工作。继续发挥好消费者协会的作用,提高消费维权水平。积极推进消费者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完善消协组织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

4.强化创新驱动,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积极扩大商标培育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挖掘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潜力,抓紧培育和发展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备力量,增加注册商标总量,积极指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

5.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助推元谋经济提质增效

深入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全面推进全国元谋冬早蔬菜水果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元谋产”、“元谋造”和“元谋创”的知名度。要认真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和云南名牌产品等品牌贡献率分析,积极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和通过“6S”管理(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加强工序现场管理,不断改进管理,增强竞争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抓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农产品、食品药品、重要工业品、日用消费品等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力度,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抓工程质量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实现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管100%覆盖,确保住建、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和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抓环境质量监管。坚持绿色、循环、低碳、低能耗发展理念,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建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推动环境质量监管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6.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个私协会职能作用,以小微企业名录为抓手,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将更多服务小微企业的信息汇集到名录系统中,大力支持民营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支持民营经济“专精特新”发展,提高我县民营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7.认真组织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攻坚工程

紧紧围绕州委“1133”战略部署,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抓手,以增加市场主体数量、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竞争力为主攻方向,2019年净增市场主体1325户。

8.强化市场专项整治,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认真组织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整治,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进一步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监管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景区力度,强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推进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认真开展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将旅游、公共事业领域、垄断行业格式条款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同时加强动产抵压登记和拍卖行为监管。认真履行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职责,以坚持服务发展为主题,通过查处危害市场经营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震慑警示违法,实现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良好市场秩序的工作目标。履行好打私日常工作职责,把全县打私工作落到实处。严厉打击传销,继续对传销保持高压态势,规范直销行为,督促直销企业经营服务网点、加盟店规范经营。认真开展好“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行动、“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加强广告监测,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全面深入推进网络交易监管,加强网络经营主体数据采集,巩固拓展网络交易监管基础,深入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深化协同管网机制建设,开展 2019网络交易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认真做好“查无”综治工作,大力推进“查无”综治工作改革创新,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法对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继续做好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强化企业法人的社会责任意识,推动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深入落实。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扩大产品监督抽检的覆盖面。围绕“三重一大”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抽检监测工作,切实保障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对食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研判,提高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频次和覆盖面,切实防范潜在食品安全风险。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2批次,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2批次,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3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240批次。

建立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和规定,规范经营主体资格,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健全市场巡查制度,制定巡查计划,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加大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市场准入、仓储、销售、退市的全程信息化监管。结合元旦、春节、火把节、中秋等传统节日,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继续组织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深化量化分级管理成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按照规范要求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开展“过桥米线放心消费”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抓好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线上线下联动监管,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加强餐饮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的监管,强化备案管理,规范经营条件,提升管理能力,保障合法经营。完成全县餐饮单位80%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学校100%)。

继续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在查办保健食品化妆品案件上取得新突破。加强保化监管知识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引导群众科学、合理消费保健食品化妆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完成宣称祛痘/抗粉剌产品2批次、防晒类产品2批次抽检任务。

加强质量风险排查,降低生产风险。加强基本药物的生产监管,强化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行为。配合开展跟踪检查及飞行检查。强化特殊药品监管,确保特殊药品使用安全。完成中药材和饮片7批次、抗生素4批次、化学药9批次、中成药7批次抽检任务。

继续加强药械市场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进“农村便民药柜”设置工作,确保设置工作取得实效。继续加强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持续推进GSP实施工作,认真抓好GSP认证及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强化违法药品广告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药品广告。继续加强药械监督抽验,为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持。稳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积极探索长效机制,深入推进药械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特殊药品、疫苗、血液制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高风险品种的监管,保障用药安全,严防流弊发生。完成一次性使用卫生材料3批次、有源医疗器械2批次抽检任务。

9.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层层压实监管责任

深入推进《楚雄州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健全完善一岗双责、督察督办、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党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和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和相关成员单位综合绩效的集中考核,与10 乡镇和县级相关成员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10.充分发挥抓手作用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切实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全面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建立健全乡镇监管机构,建立健全部门之间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创新考核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并把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行刑衔接,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监督保障规范(试行)》的要求,加强与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1.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地市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推动落实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形成“政府领导、行业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格局。

12.开展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构建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督促辖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经营单位按照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全面排查特种设备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重点设备、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全面落实企业事故风险防控责任。逐企、逐户、逐点落实高风险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到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并建立《特种设备高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层层分解压实责任,力争辖区特种设备“四个率”(注册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隐患排查整改及事故结案率)达100%。继续加大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明确打击目标,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抓好两会等其他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旅游节假日、民间民族庆祝活动)及重点时段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检查抽检、约谈、信息公示、预警处罚、信用惩戒、撤销吊销等监管措施,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州综合检测中心按时完成辖区定检任务,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到期应检率达98%以上,对定期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100%督促整改。

继续盯死辖区油气输送管道和公用燃气管道监管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履行压力管道开工告知、监督检验、全面检验和风险评估及注册登记工作。

加强对各所特种设备监察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促进各所认真履行好特种设备安装告知、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工作和日常安全监察,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消除监管工作盲区和盲点。

13.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燃煤锅炉节能和淘汰工作

巩固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配合相关部门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2020年底前,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按照淘汰时间和进度要求,2019年6月30日前,制定完成《燃烧锅炉淘汰综合整治方案》(细化每一台燃煤锅炉淘汰方式、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做好燃煤锅炉注册登记、使用、检验等监督检查工作,履行好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相关职责。

14.完善电梯四方责任制,推进电梯责任保险

在2018年电梯四方责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新注册登记电梯的“四方责任公示”(使用、维保、检验、监管)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公示”工作及电梯责任保险的落实,加强社会、公众对电梯使用、维保、检验、监管单位责任落实的监督,实现全社会多元共治,杜绝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

15.降低企业成本,加强涉企收费、电力和铁路运输价格监管

持续整治涉企业违法违规收费。规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行为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乱收费行为。加强电子价格监管,重点检查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环保电价、临时接电费政策执行情况及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执行情况,规范电网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开展铁路运输相关收费行为专项整治。规范铁路收费行为,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强对商业银行收费行为的长效监管,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督促商业银行建立收费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行为有序规范。

16.关注民生福祉,组织开展教育、医药价格专项治理

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对教育领域可能发生的违法收费行为进行提醒告诫。开展问卷调查,收集整理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线索,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引导学校规范相关收费。加强医药领域价格监管,密切关注药品价格,特别是短缺药、抗癌药价格情况,及时查处医疗服务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建立部分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机制,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开展旅游市场价格监管,不断完善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机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优化旅游消费环境。

17.深化工作改革,破解制约标准化发展瓶颈

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职责,推动重点发展产业园区项目和企业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或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做到标准化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积极参加全国第三批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试点,推动行业协会、标准化研究和服务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广泛参与企业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以先进标准引领产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充分激发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活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持续推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组织开展团体标准、企业执行标准事中事后监管,抽查率不低于10%,加大对违法违规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执行标准查处力度。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积极推进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引导辖区内企业在全国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其执行的产品和服务标准,确保在2018年基础上递增15%以上。

18.继续开展“标准化+”行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支持和鼓励县内相关科研院所和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具有地域特色、资源禀赋优势,满足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地方标准。加大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围绕重要消费品、重要工业产品,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反馈标准执行情况,确保工作有效有序开展。突出绿色能源标准化工作。争取开展节能标准化示范、生态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以标准化支撑绿色、低碳发展。

19.持续加强法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州、县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构建法治、和谐、平安元谋为目标,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紧紧围绕全面加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以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创建活动为抓手,按照我县“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强化法制监督,扎实推进普法教育,积极推进法治建设评价,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建设,确保行政权力依法正确行使,积极推行法制员和法律顾问制度,强化自我监督,层层落实法治责任,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有效推动市场监督工作科学、有序发展。

20.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从严治党、从严执纪,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为完成各项既定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扎实推进非公党建。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部署,按照“统筹谋划、分类实施、无的要有、有的要强、强的要优”的思路,在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等方面提质创新,推动“小个专”党建   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支撑,按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年内所属“小个专”党支部达标率不低于40%。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认真落实党建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双向述职”。坚持“三同步”工作法,把住增量、巩固存量。持续加大发展“小个专”党员和组建党组织力度,全面落实我州统一规范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党员积分制管理”等8项制度。深入开展“共产党员示范户(店)”创建和“共产党员经营户”授牌命名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探索开展“智慧党建”,建立、完善齐全完整的非公党建信息管理系统,认真落实、推动“互联网+党建”进“小个专”领域,逐步实现全县“互联网+党建”“一张网”全覆盖。

21.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强化措施、周密谋划、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加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保健品、蔬菜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等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与沟通。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形式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宣传,营造更加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2.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按要求做好文件公开、政策解读、互动交流、舆情监测等相关工作,确保公众知情权。

23.加强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建设

要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紧扭住责任制落实这条主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和五大发展理念,深化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打造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市场监管干部队伍。

24.坚决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久久为功的愚公移山精神、锲而不舍的钉钉子精神,敢于工作、善于工作,精心谋划、主动作为,切实抓好水电移民、脱贫攻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 7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3人。

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留用8辆,实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通信应急车1辆,执法执勤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61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6.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16.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16.6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6.62万元(本级财力1616.6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16.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1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3801行政运行:1214.42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4.8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69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3.86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2.6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5.0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77.2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616.62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307.82万元;30102津贴补贴:736.05万元;30103奖金:25.6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8.69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7.9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03万元;3011201工伤保险:3.86万元;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0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77.21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00元;30201办公费:14.80万元;30228工会经费:12.87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65.88万元;3023903公务用车平台经费:6.59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30302退休费:93.60万元;30305生活补助:16.7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实际到位专项资金情况另文下达。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19年年初预算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7.3万元。采

购预算在项目支出中反映,不在基本支出中反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度“三公”经费预算说明,包括“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增减变化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万元,因公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我局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单位行政成本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控制接待标准,制定了《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办法》、《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严格按公函事项及专项检查通知、文件接待制度,严格公务车辆和执法执勤车辆的管理和使用,严禁发生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支出不合规的问题出现。

以上具体部门预算收支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详见附表。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2019年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比2018年增加15.34万元,增长9%,其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主要是按政策规定调资增资,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应增加;二是按政策规定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财政负担数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6、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县财政按在职在编人员安排下达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03.34万元,2018年县财政按在职在编人员安排下达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41.12万元,减少37.78万元,下降27%,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交通补贴减少3.96万元;二是办公经费减少2.09万元;三是临时人员聘用支出减少19.8万元;四是部分经费预算安排口径不同。

2019年县财政按在职在编人员安排下达我单位机关运行经103.3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6.35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2.0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邮电费0.25万元,维修维护费2.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工会经费12.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72.47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的资产合计1,458.7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920.4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3%(房屋913.5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3%);通用设备386.2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6%(汽车160.2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1%;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专用设备106.1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8%(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文物陈列品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图书档案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45.8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在预算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表,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及项目监管,严格把关资金用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合理有序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使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74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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