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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是统一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放射线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活动;协调解决全县行政区域的环境问题;调查处理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负责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监督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环境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设置六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总量股、污染管理股、法规股、自然保护股、 环评股和2个直属机构:元谋县环境监测站和元谋县环境监察大队。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20名,工勤人员1名。其中领导职数:一正三副;有退休人员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以及州督察交办案件整改。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督导检查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目前,我县涉及整改问题20个,已完成整改18个,整改率达90%,按时序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2个均进度整改中。我局将继续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以及州督察案件的办理,督促案件承办单位明确办结时限,尽快完成案件的整改销案。
2、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大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整治力度,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监管力度,引导城市规划区内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快园区配套环保设施建设进程;二是督促建筑施工、拆迁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扬尘污染治理;三是继续将减煤作为重中之重,加快淘汰10蒸以下燃煤锅炉;四是针对重点行业企业持续开展VOCs污染调查和综合治理工作;五是确保空气自动站正常稳定运行;六是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七是积极配合省、州环保部门开展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确保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八是加快推进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确保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县17个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九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十是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3、抓好水环境管理工作。一是保护好饮用水,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任务,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二是监督各乡镇认真做好乡镇集镇和供水人口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确保饮用水100%稳定达标,切实保障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安全;三是要治理好污水,注重源头减量,全面整治工业点源、生活污染源、农业面源,大幅削减入水污染物总量;四是督查相关部门做好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提高雨污分流率,确保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正常稳定运行;五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快推进大箐河和沙地小河水污染治理项目的建设;六是重点抓好流域综合综治项目申报工作,督促重点企业配套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推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
4、抓好土壤和工业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摸清土壤污染现状和底数,开展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有序实施重点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二是提高危废规范化管理和处置水平,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杜绝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发生;三是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减少废机油对环境的污染;四是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工作;五是做好尾矿库污染排查整治工作。
5、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提升环境监管水平。一是配合做好垂改和机构改革工作,突出抓好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提高执法、监测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完善部门间协作机制,健全完善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管机制,强化公安、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务、城管等部门联动,形成高压打击态势。
6、坚持绿色引领, 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围绕县委县政府“一乡、两城、三基地、四产业”的发展思路,坚持绿色引领,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一是深化“放管服”在严把环保准入关的同时, 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前介入”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政策指导 强化企业服务及时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意见建议做好跟踪服务,为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二是做好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和污染减排考核相关工作。
7、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一是牵头负责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全面分解落实省级生态县创建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年度生态创建计划,将生态文明创建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绩效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乡镇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二是县创建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协调的职责,推动各成员单位和乡镇加大创建力度,全县上下形成创建工作合力。三是争取今年完成老城乡、江边乡、姜驿乡、平田乡4个乡镇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评审验收。四是去年7月19日我县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县州级考核,目前已经完成验收材料编制,上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按照规划目标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省级申报工作,今年年底完成审核命名。
8、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加快推进物茂乡物茂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元马镇丙华村、清和村、老城乡丙间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9、排污许可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建设单位依法排污管理,推进排污许可与环评衔接,实现排污全程管理无缝衔接。二是按时按质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企业筛查,指导企业完成新版排污许可证上网上报工作,年内完成新版许可证审核发放。三是开展持证单位日常监管,指导持证单位开展许可证监测和执行报告公开,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实施。
10、完成招商引资工作。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拓宽招商思路,发挥我局自身优势,充分挖掘我县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项目包装和项目推介潜力,以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加大对前期已达投资成意向的招商项目的跟踪服务力度,组织小分队多外出到生态环保科技先进发达、资金实力雄厚的发达地区去广泛开展招商推荐,拜访企业领导,大力宣传我县鼓励投资的政策优势,力争招商工作在现有的基础上有更大的突破,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11、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改革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县委各项改革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进度安排以及可检视的成果形式,抓紧与各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落实所负责领域改革工作任务,确保县委改革领导小组下达的重大改革事项按期完成。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环保铁军。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县的工作要求,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建设一支政治本领强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环保干部队伍。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建设持久战, 确保全县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助力美丽元谋建设。
13、开展环境监测,为管理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按照2019年度监测计划,开展饮用水水质、地表水水质、污水处理厂水质、环境空气质、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工作。确保我县有环境达上级考核标准。
14、继续做好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依法治县、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 4人,事业编制20人,工勤编1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5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退休 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0.8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10.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0.8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0.86万元(本级财力410.8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10.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1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8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06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17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5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7.5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03万元;2110101行政运行:318.30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23.4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410.86万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88.17万元;30102津贴补贴:175.34万元;30103奖金:4.34 万元;30107绩效工资:26.21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06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58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03万元: 3011201工伤保险:1.17万元;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23.44万元; 30201办公费:0.80万元; 30202即刷费:0.10万元; 30203咨询费:0.10万元:30205水费:0.20万元: 30206电费:0.50万元;30207邮电费:0.40万元;30211差放费:0.30万元;30213维修(护)费:0.10 万元;30215会议费:0.20 万元;30216培训费:0.1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50万元;30226劳务费:0.30万元;3027委托业务费:0.20万元;30228 工会经费:4.1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万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12.48万元;3023903公务用车平台经费:1.25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3万元;30302退休费:2.20万。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19年年初预算无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修护费2.6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25万元,主要是由于我局进行执法、监测需要用车频次多,中央级省级环保督察较多,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10.86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321.16万元,增加8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元谋县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按照3级地区建设要求,需要增加编制和人员,2019年度监察大队增加编制10名,增加1名工作人员,监测站增加编制10名,增加工作人员3名。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与上年预算相同,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9年我单位因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预算开支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减少0.35万元,减少41.18%。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我单位因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预算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万元,其中:车辆购置经费支出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比上年增加0.6万元,增加30%。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车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县财政按在职在编人员安排下达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4.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0.80万元;印刷费0.10万元;咨询费0.10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0.50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差旅费0.30万元;维修(护)费0.10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劳务费0.30万元;委托业务费0.20万元;工会经费4.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3万元。比2018年下达的机关运行经费18.77万元增加5.50万元,增加29.3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有在编在职人员25人,比2018年20人增加5人,因此,相应的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它交通费用也较2018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的资产合计936.9万元,其中: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合计936.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9.1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0.07%;固定资产467.7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9.93%;无形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在建工程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在预算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表,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及项目监管,严格把关资金用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合理有序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使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19年4月8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46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