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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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万通汽车修理中心建设项目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杨柳村 |
元谋万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
昆明鼎山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 24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2万元,占总投资 2.12%。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8333.7m2,建筑面积2000m2,主要建设钣喷车间、维修车间、拆检区、喷漆区、停车区、办公接待区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
1.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扬尘、机械车辆废气,焊接废气;施工废水;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土方块,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油漆废气,打磨粉尘以及汽车尾气;生活废水和洗车废水;设备噪声;废旧零部件、废包装材料、废砂纸和生活垃圾、废矿物油、废旧电池。 2.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呈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易起尘物料篷布覆盖,定时洒水降尘;项目施工废水经简单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定点堆放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喷烤漆房安装过滤棉、活性炭+排气筒(高度2m),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打磨机自带的无纺布袋吸尘器进行收集,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新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SBR一体化设备),处理达到《汽车维修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项目区西面108国道;设备噪声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废旧零部件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废砂纸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矿物油、废旧电池收集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3. 工程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