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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LD20191118035号举报件办结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9年11月2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楚雄州人民政府:

编号为LD20191118035的举报件于2019年11月19日交由元谋县人民政府办理,中共元谋县委、元谋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按照《关于做好云南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举报受理转办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楚环督通〔2019〕18号)要求开展办理工作。11月20日,州环保督察办派出由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委督查室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深入元谋县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督查。该举报件现已办结。现将该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件内容

举报人反映“鸿腾酒业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生产酒水”。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9年11月19日接到举报件后,元谋县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业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黄瓜园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派出精干力量深入一线,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一)基本情况

元谋鸿腾酒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注册成立,前身是元谋县万年红酒厂。2015年10月,酒厂获得元谋县经信局备案,项目名称为年产优质无公害果酒2000吨和饮料5000吨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元谋县黄瓜园镇小雷宰工业园区。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楚环许准〔2015〕155号)。2016年6月项目正常开工建设,截至2016年12月,共建成果酒生产车间1600平方米,仓库2100平方米。后期由于公司资金链断裂,项目于2017年1月停工至今。

(二)反映问题核实情况

经2019年11月19日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土建工程部分烂尾,公司场地中杂草丛生,留有2名工人看守厂房和绿化浇水,库房中有部分从老厂搬迁过来的酒水。该公司生活用电所产生的电费从2016年11月至今都是由河南省明大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云南红色旅游公路项目部代缴。同时,从生产车间的现状来看,该生产车间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没有生产迹象。

(三)经核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经实地核实,举报反映的“鸿腾酒业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生产酒水”问题不属实。

三、处理情况

由于公司法人代表生病在重庆住院治疗,元谋县已通过电话联系,要求其尽快赶回公司,对该项目所有前期审批和工程建设档案资料进行认真梳理归档。该项目后续如果恢复建设,元谋县将督促企业按照已批复的环评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以《环境保护法》、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为重点,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环保工作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激发公众环境责任意识和环保参与热情,全民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元谋。

(二)加强监管,压实责任。督促各企业严格逐一落实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建立健全环保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环保联席会议和部门联动工作制度,整合执法力量,扎实推进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持续加强环保日常的巡查检查,对存在环保安全隐患的企业认真督促进行整改,坚决杜绝环保手续不全就开工和建设工程中环保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董奎 1808787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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