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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LD20191114016号举报件办结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9年11月2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楚雄州人民政府:

编号为“LD20191114016号”的举报件于2019年11月15日交由元谋县人民政府办理,元谋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按照《关于做好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举报受理转办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楚环督通〔2019〕18号)要求开展办理工作。11月16日,州环保督察办派出州委督查室、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农业农村局组成的州级督察组,深入元谋县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和督察。该举报件现已办结,现将举报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件内容

举报人反映“元谋县物茂乡芝麻村委会芝麻大村村民小组长晏春光毁林开荒(约1000平方米)”。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9年11月15日接到举报件后,元谋县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分管环保、林草、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物茂乡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派出精干力量深入一线,对举报人反映的“物茂乡芝麻村委会芝麻大村村民小组长晏春光毁林开荒(约1000平方米)”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一)基本情况

芝麻大村隶属于物茂乡芝麻村委会,位于物茂乡政府北部与永仁县永定镇云龙村委会相邻,距物茂乡政府15公里,现有人口235户997人,属彝汉混居的民族集聚村。晏春光,男,彝族,1984年2月6日出生,系芝麻大村群众,物茂乡人大代表。2016年,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晏春光当选为芝麻大村村民小组长。2019年4月,晏春光辞去了村民小组长职务。

举报反映问题区域位于物茂乡芝麻大村以北的云龙坡白坟梁子,距芝麻大村1公里。该地点属于村集体宜林荒山,林地类型为商品林,林地地类为灌木林地。植被现状为天然扭黄茅和零星车桑子,没有灌木林。

由于该地距村庄较近,权属为村集体所有,有裸露岩石,容易开采,历史上都是芝麻大村村民建房及修沟、筑坝、垫路的采石地。近几十年来,芝麻大村农户的民房建设及修沟、垫路等村集体公益事业所需石料均在此零星进行开采。

近年来,晏春光个人就采石问题反复受到举报,相关部门已多次进行调查核实。

(二)反映问题核实情况

举报人反映:“物茂乡芝麻村委会芝麻大村村民小组长晏春光毁林开荒(约1000平方米)”。经现场核查,现场还堆有几年前开采的石料约400立方米,占地面积为1179平方米,现场无新开采痕迹。采石周围植被均是天然扭黄茅和零星车桑子。经过多年自然恢复,被开采的林地上已长满了扭黄茅,除石料堆放地以外,已基本恢复原貌。

经查,晏春光在未办理任何开采手续的情况下,2014年3月至5月,擅自在物茂乡芝麻村委会芝麻大村村民小组集体白坟梁子采石,被物茂乡政府发现后,立即安排乡林业站对晏春光下发了停止违法开采的通知,随后他本人就没有再进行开采。

经核查,晏春光2014年3月至5月在芝麻大村村民小组集体白坟梁子私自采石,不存在毁林开荒情况,采石活动对当地的环境和植被造成了一定的破坏,举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三、处理情况

因晏春光在2014年3月至5月期间,私自在芝麻大村白坟梁子山上开采石料,对当地的环境和植被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在担任村民小组长期间,就私自采石这一问题被多次举报,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3日,经物茂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建议按相关程序免去晏春光芝麻大村村民小组长职务。2019年4月4日,物茂乡和芝麻村党总支找晏春光进行了谈话,4月4日下午晏春光主动向芝麻村委会递交了书面辞职申请。2019年4月8日,物茂乡芝麻村党总支召开村两委会同意晏春光辞去芝麻大村村民小组长职务。

2019年11月15日,中共元谋县委、元谋县人民政府组织物茂乡人民政府、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再次到芝麻大村村民小组白坟梁子采石现场进行核实,并通过走访了解,确认晏春光在2014年5月中旬以后再无开采石料行为。

2019年11月16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物茂乡人民政府等单位、芝麻村委会负责人一起前往举报地点开展核查,现场办公、现场研究整改,并责令物茂乡于11月19日前将现场堆放的石料清理完毕,安装“禁止采石”警示标志,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杜绝任何个人和企业再次在该地进行采石。

2019年11月17日,物茂乡芝麻村委会组织车辆对举报现场剩余的400立方米石料进行清除,11月18日石料已清理完毕,“禁止采石,违者必究”的警示标志已安装到位。

2019年11月18日上午,芝麻大村召开群众会议,对举报地点的石料处置情况向村民进行了公布,告知广大村民今后不允许任何个人、任何企业私自到白坟梁子采石。会上组织学习了林业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努力在芝麻大村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2019年11月18日,该举报件已办结,涉及问题已整改完毕。

四、下步工作

(一)全面排查,加强监管。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开采砂石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凡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必须停止一切非法开采行为,并依法给予取缔。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私挖滥采、越层越界开采砂石资源及破坏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砂石资源管理,使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科学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显著提高,实现“依法规范、有序开采、保障供给、维护稳定”的目标。

(二)完善机制,巩固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各村民小组的《村规民约》,将私挖乱采纳入村规民约管理,有效防范私挖乱采行为发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完善农村建设和管护机制,做到举一反三,督促全县10乡镇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强化农村治理,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二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对违反村规民约的,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由村小组按照村规民约给予相应的处罚;对触犯法律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在醒目位置设立标牌公布举报电话、各村民小组以广播形式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县广大群众的监督。二是充分发挥全县护林员的作用,划清管护范围,明确管护职责,加大巡查力度,对于破坏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及时制止一起。三是通过召开会议,广播、黑板报、宣传标语、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加大林业、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营造“全县环保一盘棋”的良好氛围。

(四)信息公开,接受监督。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督察举报案件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将举报件办理情况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增强全社会关注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8日

(联系人:董奎;联系电话:1376911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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