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自主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质效。黄瓜园司法所创新学习教育模式,在每月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安排1-2名社区矫正对象围绕学习内容,带领全体矫正对象进行学习,实现从“听讲”到“大家听我讲”转变。
12月27日,黄瓜园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12月集中学习教育。矫正对象杨某、王某向全体社区矫正对象领学《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内容,并对学习收获进行交流。领学完成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又对部分重要内容及法律条款结合身边案例进行了重点解读。集中学习教育结束时,提前安排好下月领学人员和学习主题。
下步工作中,黄瓜园司法所将持续完善集中教育学习领学模式,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变被动学为主动学,切实增强学习效果,着力提升监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