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白某某隐瞒受伤事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案:白某某,男,身份证号码:532326XXXXXXXX0634,元谋县平田乡人,于2020年12月06日至2020年12月24日,因左踝关节骨折在大姚县人民医院住院,总费用17245.16元,医保基金报销15520.64元。2024年5月,经元谋县医疗保障局专项核查发现,白某某受伤是因交通事故导致,第三方负全部责任。但白某某就医时,隐瞒受伤事实,自诉在家中干农活时跌伤,违规报销医保基金15520.64元。目前,白某某已将隐瞒受伤事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15520.64元全部主动退缴至元谋县医疗保障基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