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据老城乡老城村委会花园村、小丙间村申请,经老城乡人民政府和老城村委会初步审查后,现将土地使用条件和建设方案公示如下:
一、土地使用条件
1.土地使用年限:30年
2.土地用途:设施农用地
3.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老城乡老城村委会花园村、小丙间村畜圈建设项目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的土地,应在使用年限到期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复垦完成后由老城乡组织对复垦、复耕情况进行验收。没有能力复垦或复垦后验收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应按《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由老城村委会代为复垦,并报老城乡按土地复垦相关规定验收。
4.土地交还:因经营管理不善未能按期支付双方约定的使用土地相关费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的,老城村委会有权提前收回所使用的土地及没收定金、地上建筑物等。协议约定使用年限到期后,如老城村委会有意愿继续出租该宗土地用于设施农用地,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申请使用权。土地交还后,修建的农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归处置,那能村委会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
5.违约责任:设施农业地协议签订后,老城村委会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施工。未经有关机关批准,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一经查处,所有损失自行负责。
二、建设方案
新建畜圈0.33公顷(4.5亩)。
(监督电话:0878-83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