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楚雄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2024年9月10日作出了张金山、巴兰琼等16名同志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单 位 |
姓名 |
劳鉴委鉴定结论 |
1 |
元谋县新华中学 |
张金山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2 |
元谋县元马豫元果蔬包装制品厂 |
巴兰琼 |
伤残七级 |
3 |
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元谋县分公司 |
吴 勋 |
伤残十级 |
4 |
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 |
雷建琼 |
伤残十级 |
5 |
元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黎 文 |
伤残十级 |
6 |
元谋县甘塘小学 |
杨方卫 |
伤残九级 |
7 |
元谋县元马镇人民政府 |
李发芹 |
伤残九级 |
8 |
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马世存 |
伤残八级 |
9 |
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李富松 |
伤残十级 |
10 |
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吴万华 |
伤残十级 |
11 |
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余俊 |
伤残十级 |
12 |
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杨蓉 |
伤残十级 |
13 |
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周江林 |
伤残九级 |
14 |
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姜云安 |
伤残九级 |
15 |
云南雄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张 兵 |
达不到伤残等级评定 |
16 |
元谋弘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张彩萍 |
属于旧伤复发 |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