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元谋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2月18日至19日开展了元谋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谈话了解、当场反馈,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事业单位运行及法人履职情况等进行实地核查,全面摸清单位履职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现场填写《元谋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地核查情况记录表》,现场向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反馈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要求。对于抽查中发现问题的,通报举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实时跟踪整改进度情况,督促单位做好问题整改,并逐项核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做好验收工作,坚持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发力,构建闭环式工作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走深走实,提升了抽查工作质效。现将抽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一)核查时间
2024年2月18日 14:30—15:50
(二)核查人员
李自恩、杨芳、杨燕
(三)核查情况
经实地核查,该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信息与原审批文件一致;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等信息与现实状况一致;净资产数、从业人数、绩效与实际相符;无诉讼投诉、接受捐赠资助情况;未发现超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原有业务没有增减变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于单位办公场所醒目位置。
二、元谋县农业机械推广站
(一)核查时间
2024年2月18日 16:10—17:30
(二)核查人员
李自恩、杨芳、杨燕
(三)核查情况
经实地核查,该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净资产数、从业人数等基本信息与现实状况一致;近三年无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按时办理变更登记、业务活动真实有效,按规定进行年度报告公示,未出现超范围开展工作情况;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于单位办公场所醒目位置。
(四)发现问题
登记档案不规范。
(五)整改建议
规范整理并管理好登记档案。
(六)整改时限
及时整改。
(七)整改情况
已整改。对单位登记档案逐一清理、补齐,并按要求规范整理好登记档案,已于2024年2月20日将登记档案报县委编办事业登记股查验通过。
三、元谋县河尾水库水利管理所
(一)核查时间
2024年2月19日 8:30—9:40
(二)核查人员
李自恩、杨芳、杨燕
(三)核查情况
经核查组实地核查相关资料及听取单位业务活动情况汇报,该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等信息与现实状况相符;净资产数、从业人数、绩效与年度报告及实际情况一致;近三年无奖惩、无诉讼投诉情况,未有接受捐赠资助情况;按时办理变更登记;业务活动真实有效,与年度报告及实际相符,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原有业务范围无增减变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于单位办公场所醒目位置。
四、元谋县挨小河水库水利管理所
(一)核查时间
2024年2月19日 10:00—11:30
(二)核查人员
李自恩、杨芳、杨燕
(三)核查情况
经实地核查,该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净资产数、从业人数、绩效等信息与实际一致;无诉讼投诉、接受捐赠资助情况;业务活动开展真实有效,不存在超范围开展活动,原有业务范围没有增减变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于单位办公场所醒目位置。
(四)发现问题
登记档案不规范。
(五)整改建议
规范整理并管理好登记档案。
(六)整改时限
及时整改。
(七)整改情况
已整改。对单位登记档案逐一清理、补齐,并按要求规范整理好登记档案,已于2024年2月20日将登记档案报县委编办事业登记股查验通过。
五、元谋县老城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一)核查时间
2024年2月19日 14:30—15:40
(二)核查人员
李自恩、杨芳、杨燕
(三)核查情况
经实地核查,该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净资产数、从业人数、绩效等信息与实际一致;无诉讼投诉、接受捐赠资助情况;法人年度报告中所报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真实,不存在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原有业务没有增减变化。
(四)发现问题
法人证书正本未按要求悬挂。
(五)整改建议
按要求悬挂法人证书正本。
(六)整改时限
及时整改。
(七)整改情况
已整改。已于2024年2月20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于单位办公场所醒目位置。
六、物茂乡敬老院
(一)核查时间
2024年2月19日 16:30—17:40
(二)核查人员
李自恩、杨芳、杨燕
(三)核查情况
经实地核查,经实地核查,该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信息与现实状况相符;净资产数、从业人数等信息与实际一致;近三年无诉讼投诉、接受捐赠资助情况,法人年度报告中所报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真实,不存在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原有业务没有增减变化。
(四)发现问题
登记档案不规范。
(五)整改建议
规范整理并管理好登记档案。
(六)整改时限
及时整改。
(七)整改情况
已整改。对单位登记档案逐一清理、补齐,并按要求规范整理好登记档案,已于2024年2月20日将登记档案报县委编办事业登记股查验通过。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向元谋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878—8214227,联系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36号,邮编:651300,电子邮箱:ymxwbb@126.com。
元谋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