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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3第二期)元谋税 税告〔2023〕3号

日期:2023年03月0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元谋税 税告〔2023〕3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3年3月2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企业或单位

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经营地点

1

云南合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元谋分公司

91532328MA6NAXPM2T

朱光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元通街16号

1

元谋蜀东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1532328MA6PHM5N3P

帅天宏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大沟社区大沟新村11号

1

元谋鼎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91532328MA7C78AX4W

吴彩闻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建科凤凰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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