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县城区交通压力,整治运输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县城区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对马街南路、马街北路、龙川街交通秩序进行严格管理,对部分限高设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一)临时取消马街北路鱼水井路段停车泊位,马街南路、马街北路、龙川街全路段机动车道上禁止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
(二)临时取消凤凰大道、发祥路、福源路限高设施,其他路段限高设施不变。
(三)禁止任何车辆在交叉路口、道路中间及繁忙路段停车上下乘客和装卸货物。
(四)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车辆须按箭头所示方向有序停放,禁止将车辆停放在停车泊位贩卖物品、占道经营。
(五)交通高峰时段(7:00—9:00;11:00—15:00;17:00—19:00),马街南路、马街北路禁止两侧商户在路面上停车装卸货物。
二、法律责任
对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特此通告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