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赵家辉、乔光英、李金翠3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江西琅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元谋分公司装修工赵家辉,2021年10月9日上午10:40分左右,在元谋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门诊楼雨棚上吊装玻璃时,从雨棚上摔下导致肩部、胸部、腰部等部位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瑞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泥工乔光英,2021年10月28日下午16:00分左右,在元谋县元马镇龙马天街项目工程4﹟楼负一层粉刷内墙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导致右足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元谋县元马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职工李金翠同志,2021年11月17日上午11:20分左右,在元谋县元马镇张二村社区张二村居民小组开展农户旱厕改造验收工作时,左足不慎被狗咬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