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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马镇卫生问题建议及投诉公告》的通知

日期:2021年08月31日   作者:元马镇   来源:元马镇    点击:[]

各村(社区)、各中心、所(站):

为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保障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让每个老百姓都能切实参与进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特设立元马镇卫生问题建议及投诉公告,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4月12日


元马镇卫生问题建议及投诉公告

为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保障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充分提高群众参与爱卫、创卫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更直接地了解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布投诉举报平台。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力行,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具体规范转化为自觉行动,自觉维护市容市貌;同时,对乱贴乱画、乱挂乱晒、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随地便溺、违章饲养家畜家禽等影响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并实名投诉。所有投诉经核实后,镇爱卫办将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一、投诉举报电话

0878-6081731

二、投诉邮箱

ymzawb@126.com

三、投诉地址

元马镇人民政府:元马镇发祥路43号三楼爱卫办

双龙社区居民委员会:龙川街64号西北方向185米

马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发祥路41号旁正北方向60米

翠峰社区居民委员会:发祥路南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旁

东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元东路元谋第一中学东侧约240米

张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马街北路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西北侧约260米

摩诃社区居民委员会:能禹集镇大货场旁边

大沟社区居民委员会:元马镇大沟新村正西方向153米

龙泉社区居民委员会:元双路加油站旁

星火社区居民委员会:元谋县永乐村公路(县职业高中旁边)

四、受理时间

投诉地址及投诉举报电话: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电子信箱不受时间限制。

五、受理范围

对我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对镇辖区内的村容村貌、脏、乱、差现象以及损害镇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监督投诉;解答群众关心的爱卫、创卫热点问题,提供咨询和交流平台。

六、处理流程:受理投诉后,镇爱卫办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并征求满意度。对问题严重且不及时予以整改的,将予以曝光处理。

附件:元马镇卫生问题投诉及建议办理制度

附件:

元马镇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办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镇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受理和查处各类卫生问题,根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元马镇卫生问题建议及投诉办理办公室设立在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布通讯地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

第三条卫生监督建议与投诉的受理范围为:

(一)县城卫生、食品卫生,生活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二)违反卫生法律法规,引发的或可能引发的危害或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建议与投诉。

第四条投诉人的投诉方式不受限制,鼓励投诉人使用真实姓名或提供其他通讯方式,并提供相关证据(图片、视频等),以便核查情况。

第五条发现已受理的建议及投诉管辖权限不明的,应先予以报告。不属于元马镇管辖的,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构处理。对于建议与投诉管辖有争议的由上级机构裁定。

第六条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和查处各类建议与投诉,遵循及时受理、快速处理、迅速反馈的原则,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第七条建议与投诉办理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第八条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工作应列入工作的考核内容,对建议与投诉办理工作的开展和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第九条在处理建议与投诉办理过程中应做好保密工作,对投诉的材料及有关内容应妥善保管,严禁泄露给被投诉人。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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