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一)招聘岗位:楚雄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主要工作职责在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二)招聘名额:本次共招聘6人(含兼职驾驶员2人)。
(三)人员性质:招聘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独立行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权。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一)用工方式:招聘人员经聘用后,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
(二)用工待遇: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500元(不含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限楚雄州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安排,自愿从事执法辅助工作,具有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兼职驾驶员岗限男性,有C1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高中及以上文化,退伍军人优先;
5.其他执法辅助人员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无口吃、无人为标志;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在调查中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4日至5月31日(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办公室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须知: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历证)、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具体详情,请来电或来人咨询(电话:0878-6081177,15096490904)。
4.体检公示:经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党组讨论同意拟聘用的人选,自行到指定医院按照相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政务公开栏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签订劳动合同。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