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正文

元谋工伤认定公示 (2020) 第03号

日期:2020年06月12日   作者:文任宇   来源:元谋县人社局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赵开仁、刘云兵等5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云南振永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普工赵开仁,2020年4月2日上午10:23分,在楚雄州元谋县沟库联通工程(东山大沟上段改扩建工程)第二标段2#隧洞(位于元谋县羊街镇已波龙村委会倚壁河旁)实施隧洞边墙钢筋混凝土浇筑作业过程中,投放水泥时被发生溜车的装载机撞伤,经120医护人员急救无效于11时43分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元谋华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水电工刘云兵,2020年5月14日上午9:30分,在元谋县元马镇金马坊街区2平台折除椅子时,左手指被电锯锯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元谋县自来水公司管道焊接工丁绍祥,2020年5月10日下午16:30分,在公司大院内搭建遮雨棚时,不慎从遮雨棚上摔落致使左小腿被遮雨棚角钢划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元谋县自来水公司管道安装维修工李跃云,2020年5月6日早上下班后从黄瓜园供水站返回居住地元谋县元马镇乐甫村委会大探考村途中,11:03分在元谋县飞机场专用道路发生负同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重庆建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元谋分公司管理人员张中正,2020年5月20日上午8:30分,在元谋金汇大商汇城市综合体项目建筑工地查看地下车库施工进度过程中,下楼梯时不慎踩空摔倒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2日

上一条: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封顶线部分予以救助的公示
下一条: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