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牵头起草了《元谋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元谋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认真进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12月14日前将修改意见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含电子文档)一并反馈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无意见均需反馈。(联系人:李霞18387841148 邮箱18387841148@163.com)
附:元谋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元谋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