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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吴云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ymx-/2022-0803001 公文目录:人事信息 发文日期:2022年07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任〔2022〕3号 成文日期:2022年07月19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元谋县委元干字〔2022〕25号文件通知,县人民政府决定:

吴云春 任县人防办主任;

文红翠 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免去县档案局局长职务;

张春梅 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免去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杨志豪 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杨晓波 任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胡 骏 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一年);

段光春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文桂超 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 平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 静 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郑在刚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免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唐 智 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

李爱聪 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

何 鑫 免去县人防办主任职务;

鲁 秀 免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职务;

杞志聪 免去县志办主任职务;

李东炎 免去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 洁 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红十字会兼职副会长职务;

彭垭决 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李忠键 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阳光福 免去县司法局老城司法所所长职务;

周 静 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张天瑞 免去县志办副主任职务;

杨 薇 免去县志办副主任职务;

杨茂利 免去县志办副主任职务。

2022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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