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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引号:fzzfjs2023 公文目录:法治政府建设 发文日期:2024年02月23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2023年,元谋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不断强化。一是高位推动。制定出台《元谋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制定印发《元谋县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责任分解》等文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二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召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三是强化督察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增加在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同时,注重结果运用,对在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排名末位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承接上级指定地方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1427项,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整合、取消工作;梳理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做到办理地点、咨询方式、办理时间准确率均达100%;严格规范办理环节、时限、精简申请材料并公示,全面推进审批服务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做好“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和“减证便民”工作,实现了“一窗受理、集中服务”,上线“一件事联办”服务31个,各种审批事项审批环节从7个减为3个,审批层次由5个减为2个。二是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打通基层政务服务网络,形成“一网通办”体系,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和零跑动比例97.96%。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承诺件264项,办结时限压缩比例达85.3%,即办件982项,比例达78.8%,基本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可办”向“网上好办”转变。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认真维护“两库”信息,科学开展日常监管。全县共录入、维护执法检查人员信息449人,实现已入库具有执法资质人员占本部门具有执法资质人员总数的100%,共归集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3082条,实施双随机抽查计划85个,共抽取检查对象796户,对外公示检查信息796条。对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分类处理。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信用数据归集工作实行“日提醒、周督办、月通报”制度,盯紧数据录入质量关。全县共报送各类信用信息145万条,归集质量达99%以上。归集“双公示”信息6395条,归集融资信用信息5046条,为企业修复行政处罚失信行为信息23条,通过网站、电视、微信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17期785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1018人高消费,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使一批“躲债”案件有效执结,信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制定、修改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同时,紧密结合地方发展需要和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推进“小快灵”“小切口”制度建设的探索实践,不断提高地方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2023年全县共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县政府系统制订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核查。经县司法局初审,初步提出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拟继续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按照规定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制定印发《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谋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元谋县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制定元谋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门户网站公开。二是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决定。2023年度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7场次,对44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集体讨论,集体讨论率达到100%。县级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坚持末位发言制度,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三是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以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事项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完成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对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的171人进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实际参加考试159人,考试合格149人,参考率、合格率分别为93%、93.7%。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公开行政执法信息1400余条,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61件。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制度,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部门自评、随机抽查的方法,对全县2022年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评和抽查,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共自评案卷7929卷,县级随机抽查100卷。四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通过自查或举报投诉等方式排查问题40个,均按规定动作逐件整改销号。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更加有力。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3年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1件、政协委员提案127件,回复率及满意度达100%。二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2023年,县人民法院发出司法建议1份,按期办复率100%。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0件,已结案21件,未审结9件。开庭审理1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按规定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未发生行政机关不履行生效裁判情况。三是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纠正违法行为。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受理行政公益诉讼52件,发出公益检察建议28件,均全部得到及时落实。

(七)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效明显。一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制定下发《元谋县新时期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疏导化解工作实施意见》《元谋县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4+2”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认真落实“4+2”化解工作机制、“三官一律”进基层、诉前委派调解、凤凰花调解室等工作机制。2023年全县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892件,调处成功1884件,调解成功率达99.6%,调解协议涉及金额达4848.9万元。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县委编委会批复同意在县司法局设立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核定政法专项编制4名,配备工作人员4名到位上岗。投资20余万元建成标准化行政复议听证室,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聘请22名行政复议咨询委员,每年财政预算行政复议工作经费3万元,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稳步推进。2023年全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办结17件,5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八)重大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日趋完善。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印发《元谋县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元谋县抗旱应急预案》《元谋县防洪应急预案》等文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村(社区)网格化应急管理。加强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以重点乡(镇)为核心、辐射周边的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能力。常态化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准备,依法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有力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工作

(一)元马镇以党建引领“三区”融合共建,打造服务群众新品牌。元马镇围绕“让服务成为基层党建最鲜明底色”思路,坚持党建引领,勇于改革创新,秉承“大服务”理念,坚持“三化标准”,通过“三区”融合共建,打造党群服务区、便民服务区、治理服务区,做到“依托服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服务”,打造“党建+服务”新样板。

(二)老城乡丙月村以党建引领促发展,基层治理谱新篇。探索创新“党建+”基层治理模式,制定“红九条”,构建“自治为基、德治为先、法治为本”的“三治融合”体系,打通基层治理的每一个“神经末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10多年来,丙月村无涉黑涉恶、偷盗、治安案件,无群体性缠访、闹访、越级访事件,实现“家庭矛盾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丙月村先后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荣誉称号。

(三)元谋县公安局打造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推进执法规范化提档升级。元谋县公安局以“服务基层、服务实战、服务民警”为导向,建立“五统一”系统化综合服务保障机制,斥资200余万元,在元马镇元马派出所建设辐射全局的标准化、智能化、集约化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中心内设执法办案区、案件管理区和涉案财物管理区等三个功能区域,实行智能物理隔离。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了集约化联动管理、远程化案件办理,助推“简案快办”,实现更高水平的公、检、法一体化协同。

(四)打造智慧城管,助推城市管理再上新台阶。县城管局积极探索“互联网+”,构建“1+1+1”(一条热线、一个平台、一支队伍)管理模式,将涉及公用设施、广告牌匾、环境卫生等各类民生问题纳入“数字城管”的“天眼工程”之内。通过“智慧大脑”“城市眼睛”的投入使用,实现24小时视频实时城市问题抓拍、立案、分析,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少数乡镇和县级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有差距,少数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少数单位和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数字政府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数据共享和平台运用还有差距。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践行“三法三化”,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机制,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努力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巩固深化“一颗印章管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跨县(市)通办”,努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新环境。

(三)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把“合法”作为行政决策的第一要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确保各项决策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建立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防控决策风险,切实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动执法端口前移、执法重心下移。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积极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运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处罚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为,确保到2025年高频执法事项自由裁量权细化率达100%。

(五)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拓展矛盾纠纷及信访积问题“4+2”化解工作机制成果,建立健全运行高效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运用法治渠道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实地调查率、听证率和集体讨论比例,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加快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深化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完善应急响应处置程序的协调联动机制,提升依法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工作水平。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严格执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进一步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中共元谋县委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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