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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53232800143001000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1年11月02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3001000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公务接待、机关事务服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工作。

3、负责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的管理、运行、车辆维护以及司勤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4、负责县级机关办公场所、办公用房调剂管理方案拟定、报审工作;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县处级外来交流干部的周转房、机关食堂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公务接待“载体”功能和机关事务辅政作用,在服务大局中主动融入,在推动发展中积极作为,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机关事务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1.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1)《楚雄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配套文件制定情况。

一是《楚雄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我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严格实行统一制度、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配置,统一处置的管理方式。经排查,我县公务用车不存在车辆超编问题;各单位使用的公务车辆均按要求喷涂了公务用车标识和行业制式标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中留用的应急保障车辆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均按上级要求安装了卫星定位设备,除事业单位部分未要求安装车辆外,其他已全部接入楚雄州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系统,并按制度进行日常申请、审批、调度、派车。坚决杜绝未批先用、用而不批、批用不符、核查补录现象。

经各单位自检自查,用车单位都制定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建立了本单位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停放等管理制度,执行制度严格。用车单位在双休日、节假日公务用车均能按规定封存停驶,特殊情况,严格按规定审批,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县纪检部门和公车办在节假日期间随机开展抽查检查,全面强化公务用车管理。

二是公务用车管理相关配套文件制定情况。我县在2016年行政单位车辆机构改革,相应出台了《元谋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方案》、《元谋县党政机关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元谋县党政机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2019年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机构改革,相应出台了《元谋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元谋县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元谋县事业单位和元谋县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交通费报销标准的补充通知》,《元谋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经多次修改完善后,于2020年4月16日发文执行。对车辆实行严格管理,合理配车,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车辆统一由县公车办监督管理。对于公务用车的配置,坚持不新增车辆,按更新条件及标准规范配置。

2)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我县公车办自2020年4月30日划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目前由中心公务用车管理股人员兼职,负责处理公车办日常事务、公务用车监督管理、车辆配置审批等工作。通过省州县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以及县不规范使用公车督查通报,进一步强化了公务用车单位的规范审批调度用车行为,我县公务用车的日常监管工作得到了很大的扭转,用车单位基本能按照规定在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系统中申请审批调度派车。在下步监管工作中,我们将建立“一月一通报”制度,严格车辆管理。

3)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平台运行情况

元谋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于2016年9月开始组建,核定车辆编制31辆,2019年事业单位车改后增加编制4辆,现有编制35辆,实有车辆30辆,司勤人员23人,因脱贫攻坚、工程建设、水电移民工作占用外,平台目前可用司勤人员13人,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车平台管理股负责日常管理、调度。

2016年11月1日投入试运行,2017年1月1日正式收费运行。2018年3月,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完成公务用车“全省一张网”信息化管理定位终端安装, 2018年5月正式启用“全省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 2018年9月启用楚雄州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自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搭建以来,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平台运转高效有序,截至2020年11月9日,共派车外出3367辆次,车辆安全行驶共计1064445公里,较好的完成了上级巡视巡查、督查检查、我县重大活动、重点项目、扫黑除恶、脱贫攻坚普查、主题教育调研等日常公务出行及应急处突车辆保障工作。

2.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1)办公用房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我县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登记、统一配置管理、统一处置的“四个统一”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和《楚雄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标准核定各单位的办公用房面积,严禁超标准配备和超范围使用办公用房。二是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清理盘点制度、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年初统筹调剂,年底清理盘点,数据收集,形成信息统计报表,定期向上级报告的工作制度,2019年11月完成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信息收集、汇总、录入系统工作,实现了办公用房“一张网”管理。2020年9月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信息进行再次清理盘点。

2)办公用房管理配置使用情况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通过多轮清理核查和专项检查,单位办公用房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无超标情况;无擅自安排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不存在未经批准租用或出租办公用房的情况;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未收回的情况;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并及时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以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进行统筹管理和调配使用;行政事业单位有闲置办公用房的,或机构撤销的,要求将办公用房移县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纳入统一调配管理,不得继续占用或自行处置。

2017年县城棚户区改造东南片区(二期)改造工作中,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棚改指挥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成立工作组,对全县闲置办公用房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从各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结合我县现有办公用房的实际情况,经多方协调,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对涉及棚户区改造和优化办公环境的23家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调配,圆满完成了县城棚户区改造东南片区(二期)范围内党政机关单位办公用房调配安置工作。2018年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统计管理工作,对涉及重要工作,办公地点需要变动的2家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调配。2019年县政务服务大厅因服务大厅面积严重不足,多次被州级通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外(云南元谋种业科技园)租用服务大厅,现已完成报批程序、装修,于2019年10月初搬迁入住。2019年3月应国家机构改革工作​需要,对4家县级单位办公用房开展统筹调剂,开展了4次办公用房专项检查。2020年9月,对县教育体育局、团县委、县工商联办公用房进行了优化安置,确保既保障单位基本办公需求,又不超标违规。

3.公务接待工作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始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机关工作的原则。坚持经济建设服务是接待工作的首要职能,我们更新观念,跳出狭隘封闭的“小接待”圈子,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经济活动,改进工作方法,牢牢掌握接待工作的主动权,努力开创“大接待”新格局。我中心从严控制和规范接待行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公务接待经费执行预算管理、总额控制,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审批流程,接待费用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突出简约俭朴、热情大方,既凸显了地方特色,又严格控制了接待标准,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2016年以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优质的完成了中央、省、州各级领导检查、考察、调研、招商引资客商、蔬菜种业博览会等重要接待服务工作。2018年圆满完成中央民族歌舞团巡回演出等接待工作。2019年圆满完成蔬菜种业博览会、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及国务院安全生产检查等重要接待工作。2020年圆满完成省委巡视组进驻元谋为期两个月的巡视后勤服务保障等重要接待工作。2020年截至10月底共接待来宾136批次,1400余人次,使公务接待工作成为元谋加强对外交流、优化发展环境、扩大招商引资和展示对外形象的重要平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认真履行公务接待制度制定及监督监管职能,通过两年努力,全县公务接待规章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接待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接待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

1)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国家、省、州、县对公务接待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举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元谋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元谋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关于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县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和《元谋县县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等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的范围、审批手续、审批时限、用餐标准等,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规范填写公务接待清单的审批制度,严格控制用餐人数、陪餐人数,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推进我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向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转变,真正做到厉行勤俭节约。

2)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通过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同努力,我县公务接待标准执行进一步得到规范。一是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公务接待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收到派出单位公函后,对口单位填写公务接待报告单,按程序请示报批,同意后方可接待,对无公函、无依据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二是从严实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每次接待结束后,由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如实填写公务接待任务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任务清单能如实反映接待事由,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就餐安排,牵头单位、陪同领导以及接待费用开支等情况,接待任务清单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之一。三是实行公务对口接待。按照接待对象来宾级别、工作性质和工作目的,副厅及副厅以上领导带队的各种检查、考核、督查、调研、视察等公务活动由县公务接待管理部门接待,其余由对口单位进行接待,接待严格执行报告审批制度,接待结束及时填写接待任务清单。

3)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全县严格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公务接待经费执行专项预算管理、总额控制、单独列支,无规定科目之外列支接待费的情况发生,费用支出符合相关规定,接待费用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如不具备条件确需以其他方式支付的,出具相关证明,否则不予报销。每批次公务接待结束后,按规定及时结算,报销凭证包含公务接待报告单、公务接待任务清单、菜单、接待对象单位来函或县级接待工作方案、发票、公务卡刷卡小票(即“三单一函一票”)等凭证,凭证不齐全或者内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

4)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全县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每年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全省预决算公开监督系统公开全年实际接待经费支出、接待批次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5)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县委县政府机关食堂一直整合在县人武部住宿区,共用县人武部食堂开展服务工作,主要承担着我县处级交流干部日常用餐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商务接待等工作职能。2019年1月,按照上级对人武部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我县对县人武部办公区、住宿区进行了搬迁新建,机关食堂同步随迁。公务接待场所内部装修装饰、家具家电均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楚财资〔2018〕7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从严控制,报批县政府、县采购办批准后实施,不存在超标准配备的情况。

6)公务接待监督管理情况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作为我县公务接待监督管理责任部门,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定期对各单位公务接待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二是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三是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四是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五是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责任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经费管理,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及时通报整改,对违规违纪的,严肃处理。

4.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1)公共机构节能数据统计上报情况

我县列入公共机构节能直报系统的单位为100个,目前已全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系统数据的上报,各项指标均逐年下降。

2)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情况

2020年我县创建“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1个(元谋县人民医院),目前正在申报“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3)“节约型机关”创建情况

2020年我县“节约型机关”创建目标为13个,目前正在实施阶段,计划于11月初开展县级验收,为12月的州级验收做好相关准备。我中心计划2020年底前全县“节约型机关”创建完成率达到75%以上。

4)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2016年以来。我中心联合发改、经信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10次,发放宣传材料12500余份,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节能减排,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5.抓党建工作情况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一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不少于1 次的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二是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思想教育。中心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开展了交心谈心活动,沟通思想,征求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三是坚持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重大活动、事项,及时召开班子议进行研究部署,广泛听取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发挥班子整体作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一是认真抓班子以及党员队伍自身建设。2020年2月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成立党支部,主要领导担任支部书记,分管领导担任副书记负责党支部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实党建专干,适时对党建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二是认真落实“六个年”“十个一”警示教育重点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学习计划,制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六个年”实施方案、全面从严治党暨“以案促改”“十个一”警示教育实施方案,通过“周集体学习”、“月主题党日”、“夜校学习”、“讲好微党课”等方式,教育党员干部学深悟透、笃行真用,将党建思想贯穿到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全过程。三是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制定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加强对支部党员的管理、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四是及时对照党费收缴标准核算党费,收缴党费,同时在党务公示栏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在党员大会上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布。

(三)扎实抓好支部规范化创建工作。通过抓组织、队伍、活动、制度、保障建设,开展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坚持教育培训经常化,采取集中轮训、拓展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党员培训教育;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和“党费日”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到党群活动中心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到爱国主义教育长廊接受教育、到烈士陵园开展清明扫墓和缅怀革命先烈活动、到水电移民和脱贫攻坚一线开展服务工作,使支部党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以加饱满热情、务实作风投入到各项工作中;积极争取上级组织部门支持,落实党建工作经费,打造党员活动室,配齐必需的硬件设施,为党员干部征订必要的学习书目,开展支部活动时给予充足的经费保障。

(四)推动活动开展,提升党组织的影响力。一是强化载体建设,丰富活动形式。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引领,以“学党章、学条例、学准则”活动为抓手,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发动全体党员运用“云岭先锋”APP开展条例知识测试,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廉,让我中心党员干部加深了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条例指导实践,提升工作专业化水平的能力。同时,开展“纪在身边”典型案例学习,共通报省、州、县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23起,对重点案例进行剖析,使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全面推行“政治生日”制度,激励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结合部门实际开展新一轮公开承诺,党支部向社会公开承诺了三个方面7件实事,6名党员共向社会公开为民办实事承诺事项23件,均已兑现承诺。二是深入群众,立足基层,积极开展为基层办好事、实事活动,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组织职工捐款慰问帮扶建档立卡贫困;解决平田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元经费10000元,动员企业捐款10000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压实挂包责任,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多次深入羊街镇木溪梧村委会开展殡葬制度改革宣传发动工作,在村组主干道悬挂宣传布标8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三是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围绕“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主题,组织我中心6名党员干部开展微党课讲解比赛,通过评选,推荐1名优秀党课选手和优秀党课课件上报县委组织部参与评选;开展“学习身边的榜样”评选活动,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业务骨干作为“身边的榜样”,使先进典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的鲜活教材,激励中心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七一”期间,中心认真按照“领导干部上讲堂、千堂党课下基层”活动的要求,由中心党支部书记带队,到脱贫攻坚挂包联系点平田乡平田村委会调研基层党建工作,并结合脱贫攻坚诚信感恩教育活动,为村党总支113名党员讲了一堂生动的党课;结合“绿化美丽元谋,创建绿色家园”活动主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江边乡红色旅游路线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种植凤凰树苗40棵。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联系服务社区活动及抗击疫情行动。单位6名在职党员在双龙社区认领岗位6个,开展志愿活动4次。疫情期间,组织党员干部为抗击疫情自愿捐款1000元,组织两批次,6人次党员干部参与火车西站执勤及疫情防控工作。

(五)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要求,制定了《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心主任与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加强制度建设。2019年至2020年中心持续深化抓好巡视巡察、审计督查整改成果运用,不断强化整改刚性约束,先后制定出台了《元谋县县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元谋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县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元谋县党政机关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元谋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元谋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及车辆调整方案》和《元谋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三是严格执行作风纪律相关规定,全面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对干部职工做到“三个严查”,严查上下班纪律,严查工作状态,严查服务态度。

6.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奋战一线,助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和贫困户的脱贫标准,认真做好扶贫联系点平田乡平田村委会4个村小组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攻坚挂包工作。2016年以来,先后派出两批3名干部职工驻村帮扶的同时,适时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增加贫困户收入。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攻坚,引进种植大户流转土地、动员外出务工。认真做好“六有”配备、居住环境提升改造、三查一确保整改等工作,切实补齐短板,巩固提升脱贫成效。2020年挂包的16户贫困户全部脱贫出列,并于2020年7月通过国家普查验收。二是扎实做好水电移民工作,按照“十包”工作责任制要求,全面落实干部联系服务水电移民群众工作,认真统筹好3家单位共同挂包江边乡阿家甸村小组94户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全力抓好统筹协调、建房动迁、入住拆旧、稳定发展等各项工作,积极配合瓦渣箐安置点指挥部做好组织移民搬迁入住、房屋质量瑕疵问题整改、移民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落实“十包”工作责任,与挂包单位一起研究、共同推进,想移民之所想、急移民之所急、办移民之所事、解移民之所困,按时完成阶段工作任务。三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州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从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组织建设等全面安排部署,严格推进落实。四是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高点站位,主动服务大局,坚决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定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州县重要会议精神,成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深入瓦渣箐安置点和脱贫攻坚挂包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认真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做好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挂点宾馆酒店和挂包街道商户包保责任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效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五是“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州委重要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发展大局,注重目标导向,注重问题导向,注重过程导向,注重结果导向,找短板定标兵,扬长项立标杆,让“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真正成为推动中心发展的有力引擎。中心班子成员通过商议讨论进一步压实责任,各项任务指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大比拼工作任务有条不紊向前推移。同时加强问责问效。为进一步保证大比拼工作“追赶一个标兵,争创一项标杆”任务的完成我单位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量化目标任务,对标对表,认真分析落实。强化单位内部股室大比拼,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责任到人,限期完成。六是有条不紊推进殡葬改革制度工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制度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殡葬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压实挂包责任,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多次深入羊街镇木溪梧村委会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在村组主干道悬挂殡葬制度改革宣传布标8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截至2020年5月27日羊街镇木溪悟村委会共销毁棺木109口,完成率达到100%,为木溪悟村殡葬制服改革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至目前,亡故人员均将遗体火化入公墓安葬。七是积极开展“四万三进”活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群众工作,深入挂包联系贫困户和水电移民群众,对负责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优抚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离任村干部、开展常态化走访,深入了解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尽力为群众做实事、解难事、办好事。八是将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认真按照“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管集市、常消毒、众参与”的工作要求,统筹抓好挂包片区开展“七个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及时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清扫、重点区域整治等工作,完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洗手台等设施建设,有效提升了挂包片区和办公环境卫生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具有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年末在职在编人数7人,其中机关人员编制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管理岗1人,专技人员编制2人;事业工人编制1人。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实有车辆30辆,其中轿车15辆,越野车10辆,商务车3辆,皮卡车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56.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11万元,占总收入的99.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5万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4.66%,收入呈大幅上升趋势,主要原因在于:元谋县公车平台更新购置六辆公务用车,外加其他项目资金安排充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29万元,占总支出的42.32%;项目支出263.41万元,占总支出的57.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总支出增加34.4%,增加的原因在于项目支出的增加,项目支出中增加了购置6辆公务用车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29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分析:一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另一方面是我单位有一名公务员调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各项较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3.41万元。与上年相比大幅上升,主要原因在于项目支出中增加了购置6辆公务用车的支出。2020年,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绩效评价的项目共有7个方面:一是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专项工作经费45万元,圆满完成省委巡视巡察后勤保障工作;二是公务接待经费53万元,圆满完成接待任务;三是县委县政府机关食堂及周转房运行维护经费23万元,完成对一所机关食堂及12套交流干部周转房的运行及维护;四是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司勤人员办公经费5万元,已完13名司勤人员差旅费报销工作;五是办公经费4.5万元,保障了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六是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6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6辆;七是县机关工委拨入党建经费5000元,完成党员活动室党建展板10平方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4.66%,收入呈大幅上升趋势,主要原因在于:元谋县公车平台更新购置六辆公务用车,外加其他项目资金安排充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7.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1%。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4.6万元,项目支出262.8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7.32万元,支出决算为247.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34万元,完成预算的85.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98万元,完成预算的88.6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价格与购买时有所出入,导致购车数量已完成但经费结余的情况。二是因接待工作不断规范,不断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及公务接待场次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33.57万元,增长117.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0.34万元,增长300.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78万元,下降-26.3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年限长,车况差,加之2020年事业单位车改划拨四辆车辆到我单位,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20年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州公车办审批通过,新购车辆6辆。其中轿车2辆,商务车2辆,皮卡车2辆。出现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34万元,占81%;公务接待费支出46.98万元,占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37.04万元,购置车辆6辆。2020年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州公车办审批通过,新购车辆6辆。其中轿车2辆,商务车2辆,皮卡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2020年,共派车外出3367辆次,车辆安全行驶共计1064445公里,较好的完成了上级巡视巡查、督查检查、我县重大活动、重点项目、扫黑除恶、脱贫攻坚普查、主题教育调研等日常公务出行及应急处突车辆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46.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重要公务接待、招商引资商务接待、重大活动及重大会议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87.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8万元,固定资产183.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112.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7.65

4.18

 

 

137.85

 

45.6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X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什么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1102211070224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