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 |
处罚结果 |
处罚生效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1 |
元卫公罚〔2023〕1号 |
元谋县元马艺剪坊美容美发厅提供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未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案 |
行政处罚 |
元谋县元马艺剪坊美容美发厅提供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未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元谋县元马艺剪坊美容美发厅 |
92532328MA7G2Q3139 |
金晓桐 |
警告,罚款500元 |
2023.2.27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