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培仙、马开华、阿建兵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环境卫生治理力度,严肃惩处医疗卫生垃圾不经专业机构销毁,而随便丢入生活垃圾桶内,防止区域内环境及空气污染”的提案(第9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底,元谋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33家,其中县级医疗机构4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11家、村卫生室83家、民营医院5家(元谋同仁医院、元谋博爱医院、元谋玛丽医院、元谋石云医院、元谋赵春医院)和个体诊所30家。
2017年,楚雄州具备医疗废物处置条件的单位仅有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一家,由于处置成本高及处理能力有限等原因,经县卫计局与该公司协商后,才同意将县城区30家医疗机构纳入转运范围,其他医疗机构因不具备集中处置的条件,均按焚烧填埋的方式自行处置,在处置过程中存在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的情况。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5月以来,按照《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元谋区域)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元府办明电〔2018〕29号)要求及省州环保督察列出的问题清单,县卫计局针对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一是安排县卫生监督所对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针对存在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存在违法处置医疗废物的两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了行政处罚,罚金4500元;二是积极与楚雄亚太公司联系磋商。截至2018年7月,已经有131家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与楚雄亚太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目前处置工作运转正常;三是县卫计局与县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计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元卫计联发〔2018〕3号),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依法规范了医疗废物收集、包装、贮存、登记、处置和备案等工作。
医疗废物的处置直接关系到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环保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县卫计局将会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加强管理,严格执法,确保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衷心感谢你对我县卫生计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使我县卫生计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附件:政协元谋县委员会提案答复反馈意见表
元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