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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05_02/2023-0927001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主题词: 文  号:元自然资复〔2023〕22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杨祥敏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元谋县境内非法开采、非法销售砂石资源行为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几年,元谋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巡查频率,加大立案查处力度等方式,认真履行矿产资源的监管职责。但由于我县的矿产资源分布点多面广,加上暴利驱使,非法开采、销售砂石资源的行为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非法销售砂石资源的行为,今年以来,我县组织开展了非法开采和零售砂石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元谋县自然资源局认真履行牵头部门的职责,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个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矿产资源、砂石资源开采点和销售点进行全面的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对标对表,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抓好非法开采和零售砂石资源问题的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提高站位,高位推动。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1名副书记和5名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非法开采零售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非法开采和零售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制定印发了《元谋县非法开采和零售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适时召开会议研究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层层动员和大力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砂石资源整治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召开动员部署会、专题分析研究会、现场会等各类会议30余次,张贴发放非法盗采砂石资源通告、《关于对非法开采和零售砂石矿产资源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砂石资源整治活动,为整治工作利展开奠定了良好的舆论导向和基础。

(三)聚焦重点,全面摸排。积极整合执法力量,由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等7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涉及交办的29个非法开采加工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共出动车辆60台次,开展执法活动198次,参加检查人员达753人次,累计检查砂石开采加工销售点70个,涉嫌违法违规点位42个,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自行整改完毕点位28个。

(四)从严从快,分类处置。根据各个点检查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达到立案查处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未达到立案标准的及时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截至7月17日,7家联合执法部门累计立案调查31件(含移送司法机关的4件),责令限期整改48件,累计共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31份,现场调查询问笔录90份,市场检查告知书1份,提取书证31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2份,累计罚金及没收违法所得共计64.734万元。通过县级7家部门对全县砂石资源联合执法,针对42个存在问题点位分领域分块进行处置,砂石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整治,砂石资源管理得到规范。同时加强对砂石资源销售主体政策的宣传引导及日常的巡查监管,进一步优化了砂石资源市场。

(五)多措并举,深化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元谋县自然资源局除牵头组织开展了元谋县非法开采和零售砂石资源专项整治行动之外,还加强了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共开展矿产资源专项动态巡查8次,发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10件,立案查处10件,其中:越界开采3件,无证开采6件,违法勘察1件,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3件。在动态巡查的基础上,元谋县自然资源局举一反三,采用无人机航拍对比采矿权范围,发现了华建长石存在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嫌疑,目前,该案正在调查过程中。

(六)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保护砂石矿产资源的积极性,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开采、销售砂石资源违法行为,印发了《关于对非法开采和零售砂石矿产资源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对外公布了线索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工作格局。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宣传不够,部分群众对自然资源保护政策意识不强,对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认识不到位。

二是监管难度大,我县砂石资源丰富,点多面广,加之非法开采砂石资源违法行为隐蔽性强,乡镇自然资源所一般只有2人,村组一级的属地责任未充分发挥,动态巡查无法面面俱到,无法形成到边到底的监管网络,难以及时遏制违法行为,监管难度增大,任务艰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上级的有关精神,不断加力加压,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监管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宣传,严格执法。使群众更进一步了解自然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非法开采存在的隐患和危害,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非法开采加工销售砂石资源线索奖励机制,调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活动的积极性,为砂石管理和整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作的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严格执行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和绿色矿山建设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开展复垦自查工作,指导矿山企业做好复垦工作,定期对矿山企业进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严格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约束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安排开展恢复治理和复垦。要采取年度检查、专项核查等方式对本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及绿色矿山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对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采矿权人的监管。要定期对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未按规定履行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的矿山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不予办理 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登记手续,严重者吊销采矿许可证。

(三)强化对矿产资源勘察开采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监管,严禁违法勘察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发生。一要科学划定矿区范围。在组织开展矿产地质勘查和采矿权设置方案编制阶段,必须依据矿产资源规划,充分考虑矿产资源赋存状况、地形地质条件、资源合理利用、安全生产条件、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矿地综合利用等因素,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对拟设采矿权矿区范围划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合理确定矿区范围,尽可能从源头上防止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二要对矿区范围设立醒目地面标志,根据矿山特点和巡查工作需要,结合地形地貌,在每个采矿权边界的界桩,以及界桩之间增设可视、醒目的地面标志物和最低开采标高地面标志。三要督促采矿权人依法开采矿产资源,严格依法督促采矿权人自觉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按照《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依法开采矿产资源。可采取与采矿权人签订诚信履约责任书、告知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约谈有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采矿权人等措施,督促采矿权人自觉依法依规开采矿产资源。四要强化矿山动态巡查。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每月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对近期有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矿山,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的矿山,应适当增加巡查次数,巡查时应做好记录,填写矿山巡查记录,必要时应做好现场拍摄等影像记录工作。巡查人员在巡查工作中发现界桩、地面标志、最低开采标高标志、告示牌移动或者受损的,应责令采矿权人立即整改,限期恢复;发现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要立即制止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五要加强对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可结合储量动态检测工作,委托地勘单位或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对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发现越界开采或违反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超边坡开采的,应当及时制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移交执法监察部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四)加强执法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长牙齿”的硬措施,加大非法开采销售砂石资源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新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同时,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平台”,及时、准确、全面的将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到平台中,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调配合、法律监督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形成长效合力。

最后,感谢你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相信在县委县政府和州自然资源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砂石资源联合执法将会成为常态,违法违规开采、销售行为必将得到全面遏制,砂石资源开采、销售秩序将会明显好转。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