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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马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元谋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02_/2018-0816004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18年08月16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李智忠代表:

你在元谋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升人居环境、村组配备垃圾箱的建议》第83号建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已转交元马镇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元谋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许多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突破,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这些项目的顺利建设和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即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全镇干部群众齐心协力的结果,更是各位镇人大代表的关心和支持的结果。

就你提出的《关于提升人居环境、村组配备垃圾箱的建议》,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派人到各村组进行实地查看和调研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污染情况,并多次与县人居办、县水务局、县环保局汇报和联系。目前,因各类项目建设基本倾斜集中在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村组,而镇政府财政资金也有限,单靠镇政府目前无法独立投资建设。镇人民政府将按照整体规划、逐步实施、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一事一议”整村推进项目等途径来实现为村组配备垃圾箱。

最后,感谢你对元马镇党委、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的支持配合好镇党委政府工作。

附件:1、元谋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反馈意见表

2、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提案面商情况登记表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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