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元谋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5-0702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5年07月02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通〔2025〕4号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02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保护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鼓励传承人积极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楚雄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楚文旅发〔2025〕4号)和《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与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元政办发〔2016〕44号)有关规定,我县于2023年正式启动元谋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各乡镇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县级成立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10乡镇推荐申报的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进行了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名单提交县评审委员会评审。经评审委员会审议,司法、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查,社会公示,以及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三兄弟挖荞地》等41个项目为元谋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杨世雄等83人为元谋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对列入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制定保护规划,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各项措施,扎实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努力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和支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各位传承人要认真履行义务,积极开展传承活动,为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元谋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

2.元谋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元谋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41项).docx
附件2 元谋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83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