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成立的高校就读的楚雄籍少数民族优秀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民族聚居地、边远地区的孤儿、残疾、单亲家庭子女、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低保家庭子女优先,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是5000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