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物业服务收费,住宅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非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物业服务收费,住宅小区及非住宅均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