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元谋县贯彻落实省、州“银龄医师”行动计划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八条措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50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银龄医师”行动计划的通知》(楚政办通〔2024〕50号),为进一步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建立高效、灵活、实用的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实施“银龄医师”行动计划,大力引进“候鸟”人才,吸引一批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到我县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十八条措施》。
二、行动目标
到2026年底,引进“银龄医师”不少于40名,建立“银龄医师”候鸟人才工作站不少于3个。
三、主要措施
《十八条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当前元谋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存在的短板问题,围绕加大“银龄医师”引进支持力度、完善“银龄医师”引进保障政策、充分发挥“银龄医师”作用三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并逐条明确了责任单位。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银龄医师”保障体系,吸引优秀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到全县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并鼓励各地深入挖掘利用自身优势,先行先试创造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一)强化“银龄医师”引进支持力度。从分层分类引进“银龄医师”、因地制宜引进“银龄医师”、扩宽渠道引进“银龄医师”、搭建“银龄医师”招引平台、加强团队引进、建立工作平台方面提出6条措施,强化宣传招引力度。鼓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引进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或人才奖项获得者等省内外高层次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曾在知名医疗机构担任领导职务或长期从事临床工作的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拔尖人才以及省内外高级职称退休医疗卫生人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引进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退休医疗卫生人才,解决临床医师、医技人员不足等问题。
(二)完善“银龄医师”引进保障政策。从保障薪酬待遇、落实生活保障、落实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做好健康服务、享受“兴元惠才卡”服务、鼓励多点执业、增强职业荣誉感、加大健康保障力度方面提出8条措施,增强对“银龄医师”的吸引力。一是薪酬待遇保障方面。“银龄医师”在服务期内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医疗机构用于“银龄医师”引进、奖励、科研及报酬支付的相关经费不计入用人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每引进1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银龄医师”,给予医疗卫生机构5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每引进1名具有博士学历的“银龄医师”,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对不少于3人(含学科带头人1人),并连续在元谋县服务3年以上的“银龄医师”团队,在服务期内给予每个团队30万元奖励补助。二是在生活保障方面。“银龄医师”在服务期间,用人单位就近安排住所,并配备能满足日常生活的设施设备;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公寓。用人单位可根据“银龄医师”每年服务情况,合理制定报销(补贴)标准和次数,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探亲报销往返交通费,可参照年假、探亲假等规定为“银龄医师”安排相应假期。三是在工作保障方面。允许“银龄医师”在县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允许“银龄医师”第一执业医疗机构根据引进的“银龄医师”专业,申请开设相应的诊疗科目、设置相应科室、配备相应团队。
(三)充分发挥“银龄医师”作用。从鼓励科研合作、支持引入新技术新项目、发挥专业优势、当好桥梁纽带方面提出4条措施,确保充分发挥“银龄医师”专业特长和资源优势,促进“银龄医师”发挥学科建设、坐诊查房、疑难病诊治、科研带教、人才培育等作用,积极达成与省内外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