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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元谋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1129003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29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的要求,现将《元谋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涌跃成立,规范化、集约化经营成为趋势,土地流转面积不断增大。截至目前,全县耕地规模流转面积达11.07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23.2%。为有序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规范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和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农业生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元谋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元谋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元谋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由总则、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登记管理、附则五个章节33条内容构成。对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及流转双方当事人的概念、登记条件及程序、登记管理、抵押登记管理、法律责任及施行时间都作了明确。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 总则。该章节明确了本办法适用范围及流转双方(流入方、流出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流转的土地须取得合法的土地经营权,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规范流转土地;流入方自愿提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申请的,登记机关应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核定流入主体经营权限,核发证书。

(二)第二章 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该章节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审查核实部门,登记机关;申请流转登记应具备的条件及所需材料;办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颁证的程序;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社区)、村民小组在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不符合办理流转登记的情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经营权证书应记载的内容、需申请变更登记流转经营权证书情形、申请变更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所需资料。

(三)第三章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该章节明确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期限及变更、收回、交回不动产(农村土地流转)登记证明书的相关事项。对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不动产(农村土地流转)登记证明书及非法印制、伪造不动产(农村土地流转)登记证明书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第四章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登记管理。该章节明确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用于抵押贷款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必须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流转抵押登记的范围,流转抵押登记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如何注销流转抵押登记。

(五)第五章 附则。该章节明确了办法未作规定事宜执行上位法、流转登记管理办法施行时间。

《元谋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元谋县农村土地流转,有效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谋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