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划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学生)即:双柏县、南华县、牟定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和武定县。地方计划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即:楚雄市、禄丰市和元谋县的政策实施范围不变。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资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