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下列规划和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一)城乡规划、重点领域或者区域发展建设规划;(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和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三)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区域农(牧)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四)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