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由2.5%提高至8%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企业。
【优惠内容】
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