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555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凝心聚力共奋进,经济运行展现新气象。全年完成农林牧渔总产值1.86亿元,同比增长13.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5亿元;实现财税收入764.25万元,同比增长6.59%,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01.51%;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83万元,完成县下达任务数的126%。引进州外到位资金3.16亿元,完成县下达任务数的126.6%。
2.坚定不移抓项目,项目建设开创新局面。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抢抓“十四五”中期评估机遇,聚焦省州县投资导向和新华产业发展所需,全力以赴谋项目、争资金,共向财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民宗等部门上报项目10个,概算投资326.49万元。争取100万元,建设新华村委会果蔬种植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40万元,建设新华村委会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争取60万元,建设大河边村委会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争取44.49万元,建设新华村委会班庄村小组移民搬迁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37万元,建设新平村委会团坝村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争取13万元,建设新平村委会及新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争取10万元,建设新平村委会现代农业示范区肉牛养殖“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建设项目;争取22万元,建设新平村委会团坝村、四保村、吴果村库塘小坝基础设施抗旱应急工程建设项目。全力以赴推项目,总投资8434万元的通新华乡三级公路项目全面完工并通车投入使用;总投资1.2亿元的元谋县西片区集中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新华段13.5公里的主管道架设工作全面完成;总投资25.22亿元的平新光伏电站项目,新华项目区已完成光伏板铺设1024组,架设输电塔53座;总投资1.59亿元的河尾水库清淤增效工程,已完成清淤120万立方米,完成总工程量的36%;总投资29.4亿元的元大高速建设项目,迁坟等前期工作已全面完成,具备建设条件。
3.千方百计促转型,农业发展奏响新乐章。全力保护耕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争取资金共2701.95万元,实施团坝、新村、河尾、平坡哨等6个村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91.95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346亩;分别投资435.22万元和1393.98万元,实施华丰村委会小村土地整治项目、上庄土地整治项目,共建设面积692亩,新增水田面积522亩,完成2021—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177.27亩,整改完成率100%。我们狠抓粮食生产,在上柏、猛连、麦地冲落实水稻样板示范田3块共计310亩,组织制作“两图两表”,做到全乡种植规划一盘棋,任务落实一张表,面积底数一口清。全年完成水稻种植8000亩,玉米种植4970亩,杂粮种植980亩,其他粮食作物720亩,全年粮食总产量达5393吨。我们做强桃李产业,成功举办“遇见楚雄·元谋新华2023‘桃李节’暨乡村文化旅游节”,通过招商推介、桃李王选拔、特色农产品推介等活动进一步打响新华桃李品牌,并成功与10余家企业签订购销协议。同时,通过淘宝、拼多多、网红直播带货等线上渠道和实体销售、桃李果脯加工等线下渠道,成功将新华桃李远销至北京、上海等地,全年累计销售桃李4400吨,产值3520万元。我们大力发展畜牧产业,年内全乡稳定出栏生猪1.9万头、仔猪3.2万头,产值达0.56亿元以上。加大宣传肉牛肉羊奖补政策,年内为156户养殖户发放肉牛肉羊产业发展贷款772万元,全乡共存栏肉羊9745头,肉牛5146头,实施“一村一品”肉牛养殖示范村项目8户,新增肉牛养殖112头,建成新平、大河边村委会两个冻精改良点,改良能繁母牛1392胎,产杂交犊牛641头。我们抓实烤烟生产,坚持规模化连片和精细化管理,全乡种植烤烟1250亩,收购烟叶18.5万公斤,实现均价32.45元,产值764.25万元,实现烤烟税收132.0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4.持续发力施良策,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严格落实帮扶政策,“两免一补”实现全覆盖,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现100%参保,申请“雨露计划”和“东西协作”助学项目扶持58人次,申请扶持资金13.5万元。小额信贷放贷55户260万元,申报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119人9.66万元。申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户,兑付资金1.9万元,农房抗震改造15户,兑付资金22.5万元。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住院报销43人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17.2万元,医疗救助3.69万元。扎实开展防止返贫监测排查,坚持因户因人分类施策,对有因学返贫、因病致贫等风险的47户重点户,落实购买鸡苗、新聘用公益岗、低保扩围升档、临时困难救助等帮扶政策;组织种养殖培训班1期,覆盖1万元以下农户16户,各项增收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全年共识别纳入三类监测对象8户19人,消除风险14户43人。全乡共有脱贫人口422户1350人、“三类监测对象”108户272人。2023年全乡实现脱贫户与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5212.86元,同比增长11.7%,其中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达到15568.09元,三类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12369.47元。
5.不遗余力惠民生,百姓福祉得到新提升。全年发放低保、临时困难救助、高龄补贴、特困供养、原大队干部、水利水电伤残民工补贴、殡葬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共计371.77万元;发放中央救灾资金9.68万元,发放救灾物资棉被50床、大衣42件、女服20套、彩布条5件,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76户662人。扎实规范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规范管理率分别为高血压96.85%、糖尿病97.91%;辖区0-6岁儿童体检130人,管理率100%,疫苗接种率达97%以上;孕产妇管理率100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6280人,履约率100%,累计发放生育特别扶助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13.09万元。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80%,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幼儿比例达100%,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成绩名列前茅,新华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再创辉煌,荣获县教学质量综合奖一等奖,教育教学质量稳居全县山区片第一;2023年6月新华中心完小被评定为县级“绿美校园”。通过实施农业基地协议用工一批、扶持创业就业带动一批、包保协调企业吸纳一批,切实加大转移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完成劳动力培训1516人、转移就业3800人。养老保险缴费4092人,完成县下达任务数的94.02%;医疗保险缴费7057人,完成县下达任务数的96.42%;惠民保缴费618人,完成县下达任务数的28.36%,收缴进度均排名全县前列。3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加入“三资”监管平台,农村经济秩序不断规范,集体经济持续增进,全乡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52.23万元,四个村委会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
6.持之以恒抓改革,动能转换增添新引擎。明责、赋权、扩能改革全面推进,挂牌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组建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承接县级下放事项141项,推行审批服务事项集中,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基层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全面加强,建成一支专常兼备、响应迅速、反应灵敏的10人专业队伍,建成4支村委会志愿综合应急救援队、30支村小组志愿综合应急救援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入开展“提质培优年”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落实落细惠企支持政策,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全面提高“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使用率,年内组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1次。积极探索工贸分离、农贸分离,全力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完成工贸分离、农贸分离116户,全年净增市场主体251户,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67.02%。
7.全力以赴防风险,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安全生产一刻不松,开展防汛、地质灾害应急疏散演练33场次,投入6.11万元,对新平村委会团坝村坝塘边公路隐患设施进行建设;投入4.14万元,对新华村委会庙下村公路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建设;投入2.93万元,对大河边村委会大河边公路进行沥青补缝;投入2.19万元,在乡内危险道路路段安装防护栏70米,增设安全标志牌、警示灯18个,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30余次,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51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纵深推进全民禁毒和反诈人民战争。基层治理不断完善,排查矛盾纠纷77件,调处化解72件,化解率达94%,办结信访案件7件,连续15年无命案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新华乡财政所
2.新华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3.新华乡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4.新华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新华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6.新华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新华乡水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元谋县新华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楚雄州元谋县新华乡
2.新华乡财政所
3.新华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4.新华乡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5.新华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新华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7.新华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8.新华乡水务服务中心
纳入楚雄州元谋县新华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新华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新华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16899305.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19016.30元,占总收入的93.6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80288.72元,占总收入的6.3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93898.37元,下降15.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05587.09元,下降15.97%;上级补助收入增长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长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长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长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88311.28元,下降7.56%。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减少,资金投入减少,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新华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16439632.75元。其中:基本支出9805343.13元,占总支出的59.64%;项目支出6634289.62元,占总支出的40.3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723828.69元,下降22.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7872.98元,下降2.27%;项目支出减少4495955.71元,下降40.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政府项目减少,导致支出金额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新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05343.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17558.09元,占基本支出的92.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7785.04元,占基本支出的7.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新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34289.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1054.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退耕还林抚育金。
2.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专项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爱国卫生行动工作。
3.新华乡美丽宜居示范村庄项目补助资金13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华乡新平村委会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建设工作。
4.新华乡春节化债工作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款。
5.新华乡招商引资目标考核激励奖补经费2100.00元,主要用于新华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购买办公设备。
6.新平村委会土林旅游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396000.00元,主要用于新华乡新平村委会土林旅游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7.新华乡八一慰问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慰问义务兵家属及出国民兵。
8.省级抗旱救灾资金13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华乡新平村委会团坝、四保村抗旱应急工程建设。
9.新华乡庙上村产业建设工程项目资金24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庙上村产业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
10.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省级专项资金2914.00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
11.省级科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新华乡新平、新华村委会开展肉牛养殖技术培训。
12.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81132.16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华乡光辉上村彩票公益金文化室建设项目工程款。
13.农村“厕所革命”州级配套专项资金1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户厕改造补助资金。
14.城乡统筹转户省级专项补助经费416.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城乡统筹转户工作办公费。
15.2023年度新华乡其他收入432104.50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华乡小村土地整治流转费、公益性公墓管理费及墓材费、新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规划用地报批技术服务费。
16.新华乡第五次经济普查专项经费6804.00元,主要用于保障第五次经济普查所需支出。
17.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1182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护林员工资。
18.新华乡2023年10月至12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62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10月至12月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19.乡镇武装工作专项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新华乡武装部工作所需支出。
20.新华乡2023年1至6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124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1月至6月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21.2023年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102933.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新华乡省道及农村道路日常维修养护支出。
22.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火化并入公墓安葬补助资金12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新华乡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火化并入公墓安葬补助资金。
23.省级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21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新华乡林业站日常开展工作所需支出。
24.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13521.78元,主要用于保障新华乡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所需支出。
25.清廉楚雄建设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乡纪委日常工作开展所需支出。
26.新华乡新华村委会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华村委会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
27.烤烟生产工作经费122278.21元,主要用于保障新华乡开展烤烟生产相关工作所需支出。
28.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经费26621.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时期开展相关工作办公费用。
29.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17.93元,主要用于保障新华乡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所需支出
30.乡镇人大活动经费32627.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新华乡2023年各村委会人大代表活动会议费、乡人大日常办公费用所需支出。
31.新华乡新平村委会团坝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37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新平村委会团坝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
32.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3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
33.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补助资金129985.75元,主要用于保障新华乡各村公厕管护,猛连、河尾公厕提升改造,凹不果村畜禽粪污收集池项目支出。
34.农村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项目补助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农村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班所需支出。
35.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4.50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
36.新华乡7至9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62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7月至9月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37.新华乡新华村委会果蔬种植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华村委会果蔬种植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资金。
38.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10146.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新华乡农村道路日常维修养护支出。
39.烟叶专项资金67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新华乡烟叶生产工作所需支出。
40.新华乡大河边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专项资金450000.00元,主要用于大河边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41.惠民殡葬补助资金163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惠民殡葬补助。
42.烤烟生产工作经费7135.79元,主要用于保障新华乡烟叶生产工作所需支出。
43.2021年州级烟叶资金244.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新华乡烟叶生产工作所需支出。
44.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费用补贴经费16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费用补贴。
45.新华乡专业扑火队员专项资金2527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新华乡扑火队员工资发放。
46.新华乡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专项资金129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华乡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费用。
47.新平村委会土林旅游服务中心(附属厨房)建设项目资金6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村委会土林旅游服务中心(附属厨房)项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新华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95166.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1%。与上年相比减少4992442.35元,下降25.10%,主要原因是我乡2023年度实施项目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较上年减少,形成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5220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9%。主要用于内设股室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人大、政府、财政、群众团体、党委等内设部门工资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新华乡武装部工作所需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291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新华乡综合治理办公室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新华乡开展肉牛养殖技术培训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0775.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群众文化机构运转;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647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惠民殡葬、死亡抚恤、新华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622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疫情防控时期办公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7755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7013530.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总支的补助、乡村振兴产业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与维护。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130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新华乡省道及农村公路日常维修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4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2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新华乡专业扑火队员工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973.50元,决算为1021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8241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65%,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973.50元,决算为1977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35%,完成年初预算的89.9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7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新华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973.50元,支出决算为1021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8241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973.50元,决算为197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填列烟叶生产工作经费、森林生态管护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部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498.10元,下降3.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0.10元,下降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58.00元,下降14.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工作要求,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和公务接待数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新华乡保障应急处理、接待调研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上级部门到新华乡开展工作、各项督查检查、考核、招商引资和协调解决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正常合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新华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221.44元,比上年增加114422.72元,增长30.13%,主要原因是各项中心重点工作增多,机关运行成本增加。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各项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谋县新华乡资产总额19235419.57元,其中,流动资产3920277.82元,固定资产11872897.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98802.52元(净值),其他资产2243441.7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08986.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707228.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898.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278.2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898.2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898.2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555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