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守智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新华乡建加油站消除农村存油安全隐患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加油站概况。截至目前全县运营的加油站19座,共有加油机数量86台。其中按隶属关系划分:中石化元谋分公司7座,中石油元谋公司4座,社会加油站8座。按区域划分:城区4座,高速公路2座,省、国道5座,乡(镇)8座。按照法定手续审批后可以建设的加油站4座(新华乡河尾加油站、高岩子加油站、小西村加油站、挨那望加油站),目前正在开展建设的是高岩子加油站、小西村加油站、挨那望加油站三座加油站。2023年19座加油站零售总量35857.401吨。辖区内年度销售量最大的加油站是中石化元谋公司高速路加油站,年销售量近3.5万吨(汽油约2万吨、柴油约1.5万吨)。县域内没有油库储备(原元谋蔬菜交易批发市场旁5000吨油库于2012年就已经拆除),目前县域内最大的地下油罐为中石化服务区的油罐,具体容量为汽油罐250吨、柴油管100吨。我局负责对成品油市场的流通及经营、县域加油站的建设规划等进行监督管理。
(二)原新华乡加油站前期基本情况
元谋县新华乡加油站,于2009年9月10日获得州商务局项目核准批复《楚雄州商务局关于核准中石化云南楚雄石油分公司禄丰金龙加油站等17座加油站建设项目的批复》(楚商复[2009]12号),根据批复文件附件《2009年9月加油站核准建设项目表》,加油站名称为新华加油站,建设单位负责人:闻启科,建设地址:元谋县新华乡河尾村,该地块附属物(桉树赔)和农转征地费文启科共计赔偿了6.4万元。
二、原新华加油站建设未推进的原因及问题
2014年4月2日,闻启科向州商务局提出《元谋县新华加油站延期建设申请》,因新华加油站土地征用迟缓,延误了加油站建设的时间,申请延期建设,并于2014年4月24日获得州商务局批示:“用地落实,同意延期建设”的回复。根据楚商复[2009] 12号批复文件要求,在建设期内,因其土地一直不能获得审批,导致不能进行建设,所核准加油站建设项目,在两年内不建设的,州商务局将撤销其核准项目的规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已经于2021年8月31日向州商务局作出情况说明,特建议州商务局对已核准的新华加油站建设单位进行核销处理。而后一直没任何答复。2023年3月13日下午,对新华乡河尾加油站在“十三五”期间未建设一事向州商务局市场秩序科和政策法规科两位科长进行咨询。州市场秩序科当即答复:“因超过了建设年限还未建设,已经审批加油站项目建设可以作废;该地块因已经纳入规划建设,因此已经纳入规划就不得调规,不得在新华乡其它地块上建设加油站”。州政策法规科答复:“新华乡河尾水库加油站建设项目已经纳入省规划内。
三、工作开展情况
按区域属地管理的原则,相关部门正编制调整新华加油站(点)规划。
最后,感谢您对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的工作。
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0日